废止,失效(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研发费用依据研发活动进行测算,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
如仍有疑问,请致电0591-87881523;0591-8764552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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