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认定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需经过哪些环节?
2026-04-01 15:31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则上每年印发推荐申报合作区的通知。由合作区所在的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合作区申报进行受理,开展初审(包括实地审查),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主体进行评审(包括实地抽查),择优形成拟认定的合作区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公布。
合作区认定实行百分评分制,设置具有科学可行发展规划、较高开放合作水平、较强创新能力、显著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成效、较强管理服务效能等五个方面指标,择优认定。
来源:中小企业局、工信微报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00899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