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方式是什么?

2024-01-23 17:21
| | | |

    贴息资金采用“先贴后补”方式,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按直接扣减省级财政贴息后的实际执行利率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再由省工信厅、财政厅根据“金服云”平台汇总统计的各合作银行专项贷款放款金额、可享受贴息金额等数据,在全部专项贷款投放结束后预拨各合作银行。一年贴息期满,由各合作银行汇总省内各地(不含计划单列市)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情况,统一向省工信厅申请,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予以结算。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