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旅、应急、海洋渔业、市场监管、体育、海事等部门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沿海乡镇船舶管理的意见》(闽政办〔2025〕4号)和自身职责,协同做好乡镇船舶修造主体管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