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一是降低企业受益门槛。针对新材料导入市场初期,存在验证周期长、推广应用难,使用过程中存在“多批次、小批量”等特点,结合三年来项目申报情况,将申报条件中“单个品种上一年度销售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调整为“单个品种上一年度销售金额500万元(含)以上”。
二是设立梯度奖励标准。为推进产业梯度培育,鼓励更多企业通过创新引领,推动更多新材料产品列入国家目录,对最高奖励标准按所属目录层级进行调整。将原奖励标准“按照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单个重点新材料产品销售总额5%的比例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调整为“按照其上一年度重点新材料产品销售总额不超过5%的比例予以奖励,符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的最高奖励300万元,符合《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以下简称《支持参考目录》)的最高奖励200万元”。
三是新增支持新材料创新迭代内容。鼓励新材料企业加大创新迭代和产业化力度,推动形成新材料大规模应用生态,首次明确“对产品性能指标符合《指导目录》或《支持参考目录》且获得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的生产企业,其产品性能指标经改进后有明显提升或具备新功能,再次符合调整更新后的最新版《指导目录》或《支持参考目录》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再次申请奖励。”
以工信部2021年版和2024年版《指导目录》中的“低介电常数低损耗聚酰亚胺(PI)”为例:
2021年版《指导目录》中,低介电常数低损耗聚酰亚胺(PI)性能要求为“在1~10GHz频率范围内:介电常数<3.3;介电损耗<0.003;吸水率<0.8%;玻璃化转变温度>300℃”。
2024年版《指导目录》中,低介电常数低损耗聚酰亚胺(PI)性能要求为“在1~10GHz频率范围内:介电常数≤3.3;介电损耗≤0.003;吸水率≤0.5%;玻璃化转变温度≥300℃;5%热损失温度(N,10C/min)≥570℃,负荷变形温度(1.82MPa)259℃”。
如:A企业生产的低介电常数低损耗聚酰亚胺(PI)材料,符合2021年版《指导目录》性能要求且已获得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经企业研发创新,其低介电常数低损耗聚酰亚胺(PI)材料性能有明显提升或产生新功能(字体加粗的新增指标),经征集和评审,再次被列入2024年发布的《指导目录》最新版且符合《奖励办法》规定,可以视为新的产品,2024年可再次申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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