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健全协同推进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等发起成立新材料产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建立新材料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
二是加大要素服务保障。支持上市企业开展股权、债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引导国家级基金和社会各类投资基金加大对新材料产业化项目投资力度。
三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新材料企业高水平“走出去”、高质量“引进来”,加强政策宣贯和典型经验推广,助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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