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使用卫星网络需履行国际电联规定的卫星网络申报、协调、登记以及维护等阶段有哪些程序?
2025-03-19 16:35
在卫星网络申报阶段,由卫星操作单位编制相关材料,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国际电联报送提前公布资料、协调资料、规划频段PART A资料等,以及相应开展与之相关的资料补充、修改和澄清等工作。首次申报卫星网络的,由国际电联注册为中国的卫星操作单位。
在卫星网络协调阶段,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卫星操作单位就申报的卫星网络,开展与国内及相关国家的卫星网络和地面无线电业务的兼容共用技术磋商工作。
在卫星网络登记阶段,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已履行申报、协调程序的卫星网络通知资料,以及相应的投入使用、履行相关行政程序所需的信息(行政应付努力信息)等报送国际电联,并通知国际电联将卫星网络资料相关信息登记进入频率总表(MIFR),以取得国际认可和保护地位。
在卫星网络的申报、协调、登记或投入使用后等阶段,根据卫星网络的使用计划或实际使用情况,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卫星操作单位开展相应的卫星网络维护工作,以保持卫星网络资料的有效性,提高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使用效率。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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