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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撤销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2026-02-0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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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核、抽查的;

  (二)经复核、抽查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

  (三)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五)在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抽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有违法行为的。

  因第十二条第(一)、(二)、(三)项原因被撤销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在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认定。因第十二条第(五)项原因被撤销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在4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认定。

附件: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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