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有哪些?
2024-12-10 14:01
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共将14类化学物质纳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
编号1-9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明确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等特征,一旦进入环境不易降解,即使是极低浓度也可能造成较大的环境风险。
编号10-11是已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或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需实施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这两类新污染物在我国产量和用量均较大,用途广泛。
编号12是近期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在我国,壬基酚主要用于生产表面活性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少部分用作农药助剂等。
编号13是国内外高关注的抗生素类物质。抗生素的环境危害主要表现在产生的耐药基因通过环境在菌群间转移所引发的细菌耐药问题。
编号14是我国已淘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