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发放遵循哪些原则?
2022-06-17 10:09
答:举报奖励发放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然人举报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也可指定人员代领,领取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函领取;
(二)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推选一名代表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奖金,领取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联名举报人的授权委托书领取奖金,奖金由联名举报人平均分配或自行协商分配。
(三)单位举报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领取,也可指定人员代领,领取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举报人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委托函领取。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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