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招商引资中能否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出让金返还”条款?

2022-11-14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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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明确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3次法官会议纪要法官会议意见也明确,约定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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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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