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根据《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省直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省直机关是指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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