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什么部门申请登记?

2026-01-27 15:54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附件: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