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行政机关应提前几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相关信息?

2021-07-23 17:10
| | | |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