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是什么?
2024-04-25 16:48
享受主体:核力发电企业
优惠内容:自2008年1月1日起,1.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
2.核力发电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专项用于还本付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8号)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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