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省财政厅 > 税政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政策内容是什么?

2024-04-25 16:47
| | | |

  享受主体: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的企业

  优惠内容:2008年1月1日起,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