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提高为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950元。在此基础上,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同时,对不足100人的小学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100~199人的小学按200人核拨公用经费,不足300人的初中按300人核拨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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