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或储存设施的企业(加油站除外),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学历资质要求
2026-09-08 17:44
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3067-2026,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或储存设施的企业(加油站除外),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化工类中级以上职称。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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