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0-0210-2025-00032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25〕1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1-12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秀屿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闽政文〔2025〕14号
2025-01-14 12:24
| | | |

莆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秀屿区笏石镇撤镇设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莆政〔2022〕26号)收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撤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设立街道事宜由你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你市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周密做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调整方案及时稳妥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区划调整所需费用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纠错 评论

政策文件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在线访谈
相关报道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