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0-0210-2025-00033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25〕16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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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光泽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闽政文〔2025〕16号
									
									  
								
								
										
											2025-01-1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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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光泽县鸾凤乡崇仁乡撤乡设镇行政区划变更的请示》(南政综〔2024〕31号)收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撤销光泽县鸾凤乡、崇仁乡,设立光泽县鸾凤镇、崇仁镇,政府驻地、管辖范围、行政区域界线均不变。
你市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周密做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调整方案及时稳妥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区划调整所需费用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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