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闽政办函〔2013〕132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海西高速公路网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13〕132号
2013-10-12 16:39
| | | |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财〔2013〕48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林墩(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岩溪(长泰县岩溪镇高濑村)2个互通式立交处设立长泰枋洋和长泰岩溪2个通行费收费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12日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纠错 评论

政策文件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在线访谈
相关报道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