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三明市反馈督察情况

[省环保厅] [本网]   2018-04-10 11:07   字号: T  |   T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2017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考核工作, 20171212日至22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三明市开展为期1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849日,督察组向三明市委、市政府通报有关情况。

督察认为,三明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2002年在福建工作期间到三明泰宁调研时提出“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嘱托,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

三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挂单销号,逐项抓整改。截至督察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向三明市转办的248.5件信访件已办理完成247.5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与三明市相关的17项问题已有4项达到阶段性整改目标,其它13项问题均按规定的时间进度有序推进。

三明市委市政府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内容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责任书指标和重点任务转化为可量化、可考核的468个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以项目实施助推责任书落实。建立月调度、预警通报、约谈问责、定期督查、考核通报等机制,掌握项目进度。勇于先行先试,在林权改革、市场导向改革和简政放权改革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泰宁县建立“旅游+扶贫”模式,通过“三大协会”发动社会和民间力量共治共管,让“绿水青山”转化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金山银山”。

三明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共治理念,编制《闽江上游三明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并通过国家评审,组织实施“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五大工程,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行市区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水源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强三钢污染治理,先后完成烧结脱硫、焦化煤棚等十几项环保治理工程。关停“三化”所有生产线,减少年用煤量100多万吨、废水排放700多万吨、废气污染物万余吨。投入资金9.25亿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61万亩;大田县采取“五园”模式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督察指出,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存在,环保工作力度和成效距离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百姓的期望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需继续加强。从督察情况看,有的部门没有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对自身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清、作为不够,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生态保护长效管理机制还需不断完善。三明是传统工业城市,钢铁、水泥、造纸等支撑性产业均以煤炭为主要消耗能源,单位GDP能源消耗和单位GDP污染排放水平较高,市区工业烟尘污染问题尚未彻底根除。生态优势这一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产业集聚度不足,缺乏主导绿色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

三明市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从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研究部署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仍有缺漏,从东牙溪水库及其上游小流域整治情况看,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未彻底解决,特别是相关部门近年未出台相关文件及要求,对水源地上游竹山及农田农药、化肥使用未进行积极防控;部分村落未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对照省政府下达给三明市政府的“2015-2018年三明市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三明市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升级改造进度偏慢,部分县可养区部分规模化以下改造不达标的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对水产养殖户的转产转业的扶持政策配套不足、办法不多,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和问题反弹回潮的压力还比较大。

三是个别突出环境问题仍然存在。由于长年的矿产采选作业和历史原因,尤溪等县目前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头顶库”、“三边库”等类型的尾矿库,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隐患。

部分建筑工地、园区开发、公路铁路等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造成水土流失现象。梅列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区、大田县银顶格矿区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成果需进一步巩固。

城区污水管网覆盖收集面不够全、雨污分流不彻底和旧管网渗漏、淤积、破损,部分地区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还不够完善。个别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率未达要求、进水浓度不高。沙县水南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梅列区、三元区,沙县、永安市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积压量较大、处置进展较慢。

督察要求,三明市要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地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分析,制定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督察强调,三明市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在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整改落实情况在6个月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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