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函〔2022〕23号

2022-03-2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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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现就推进小组成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赵 龙 省长

  副组长:郭宁宁 省委常委、副省长

      李德金 副省长

      郑建闽 副省长

      康 涛 副省长

      黄海昆 副省长

      林文斌 副省长

  成 员:吴南翔 省政府秘书长

      李 斌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陈炎标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欧岩峰 省法院常务副院长

      孟 芊 省发改委主任

      林和平 省教育厅厅长

      陈秋立 省科技厅厅长

      翁玉耀 省工信厅厅长

      杜清森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程 强 省民政厅厅长

      余 军 省财政厅厅长

      孔繁军 省人社厅厅长

      叶 敏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许碧瑞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朱子君 省住建厅厅长

      (空缺)省商务厅厅长

      黄培惠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薛鹤峰 省金融监管局局长

      张庆昉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石正进 福州海关关长

      林京华 福建省税务局局长

      丛 林 福建银保监局局长

      林 林 福建证监局局长

      蔡鸿贤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主要职责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省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研究和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推进小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和办公室。

  (一)商事制度改革专项小组

  负责“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登记财产”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指标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登记财产”指标相关工作。

  组 长:李德金 副省长

  副组长:黄培惠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叶 敏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成 员:张元榕 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林 辉 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

      黄秀强 省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

      王 珩 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张文洋 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增贤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袁忠贤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苏庆赐 省文旅厅副厅长

      吴文盛 省应急厅二级巡视员

      黄华安 省公安厅副厅长

      温惠榕 省人社厅副厅长

      钟昌辉 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

      庄天从 省司法厅副厅长

      林国镜 福建省税务局一级巡视员

      郑开如 厦门市税务局副局长

      梁步腾 省医保局副局长

      许加银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二)政务服务专项小组

  负责“政务服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省发改委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指标相关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政府采购”指标相关工作。

  组 长:郭宁宁 省委常委、副省长

      郑建闽 副省长

  副组长:孟 芊 省发改委主任

      余 军 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魏明镇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

      张文洋 省发改委副主任

      林贻武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义雄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

      陈 靖 省商务厅副厅长

      吴添富 省工信厅副厅长

      陈丽华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永裕 省卫健委副主任

      张 斌 省公安厅副厅长

      温惠榕 省人社厅副厅长

      周锦来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许和木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郑元芳 福建省税务局总经济师

      郑开如 厦门市税务局副局长

  (三)工程领域改革专项小组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得用水用气”“获得电力”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省住建厅牵头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得用水用气”指标相关工作,省发改委牵头负责“获得电力”指标相关工作。

  组 长:林文斌 副省长

  副组长:朱子君 省住建厅厅长

      孟 芊 省发改委主任

  成 员:钟昌辉 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

      王 忠 省发改委副主任

      廖敏辉 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

      郑 彧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

      黄建峰 省档案馆副馆长

      朱文毅 福建能源监管办副专员

      郑佩祥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四)财税贸易专项小组

  负责“跨境贸易”“融资支持”“纳税”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省商务厅牵头负责“跨境贸易”指标相关工作,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负责“融资支持”指标相关工作,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牵头负责“纳税”指标相关工作。

  组 长:郭宁宁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空缺)省商务厅厅长

      张庆昉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林京华 福建省税务局局长

      张曙东 厦门市税务局局长

  成 员:黄娜恩 省商务厅副厅长

      江 涛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郑元芳 福建省税务局总经济师

      黄小平 厦门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张文洋 省发改委副主任

      施惠财 省工信厅总工程师

      黄剑青 省财政厅副厅长

      雷文忠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温正斌 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刘先义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勇 福建银保监局副局长

      方 琳 厦门银保监局副局长

      屈 伟 福建证监局纪委书记

      王海智 厦门证监局纪委书记

      林光龙 福州海关副关长

      张冬冬 厦门海关副关长

      王华明 福建海事局副局长

      肖祖建 省港口集团副总经理

  (五)法治建设专项小组

  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省法院牵头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相关工作,福建证监局牵头负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相关工作。

  组 长:黄海昆 副省长

  副组长:欧岩峰 省法院常务副院长

      林 林 福建证监局局长

  成 员:屈 伟 福建证监局纪委书记

      魏明镇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

      吴添富 省工信厅副厅长

      庄天从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慕斌 福建省税务局一级巡视员

      黄小平 厦门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王海智 厦门证监局纪委书记

      许和木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六)创新创业创造专项小组

  负责“包容普惠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省发改委牵头负责“包容普惠创新”指标相关工作,省人社厅牵头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相关工作。

  组 长:康 涛 副省长

  副组长:孟 芊 省发改委主任

      孔繁军 省人社厅厅长

  成 员:张文洋 省发改委副主任

      童长峰 省人社厅副厅长

      陈炎标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董碧仙 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黄 舒 省科技厅副厅长

      郭学军 省工信厅副厅长

      李 绚 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 靖 省商务厅副厅长

      雷文忠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赵荣生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国安 省卫健委副主任

      周金昭 省国资委副主任

      梁步腾 省医保局副局长

      郑 纯 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

  (七)办公室

  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承担推进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做好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协调推进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承办推进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推进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主任孟芊兼任,副主任由省发改委副主任张文洋兼任,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处室(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推进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接任,报推进小组办公室备案。推进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省政府批准。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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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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