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英雄的“家”拥有“身份证”
我省率先完成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工作
“这本红彤彤的证书,是献给烈士最好的告慰!”6月30日,三明市三元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手中郑重接过焦坑山烈士集中安葬区不动产权证书,让英雄的“家”有了法律保护的“身份证”。至此,我省198处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完成,较国家规定时限提前一年,也标志着我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焦坑山烈士集中安葬区位于三元区城关街道城东村界内,由一座烈士纪念碑和6个并排的烈士墓组成,1973年为纪念三明市农药厂爆炸事故中英勇牺牲的6位烈士而建。因早期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权属上不够明确,不利于对烈士纪念设施的长远保护。类似的情况在三明市还有多处,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专班运作,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三明市完成了23处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
规范办理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既是对革命先烈不朽功勋的崇高礼敬,更是守护红色血脉、传承英烈精神的重要举措。自今年2月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自然资源部门密切协作,创新工作机制,破解历史遗留问题,高效完成确权登记任务。在推进工作中,我省创新建立“三项协同机制”,即“厅厅协作”机制,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办公,共同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室组联动”机制,驻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工作依法依规推进;“组组协同”机制,跨部门工作专班协同作战,形成攻坚合力。
针对各地遇到的跨部门管辖、权属争议等难题,工作组采取“基层点题、精准施策”的方式,深入矛盾集中的县区现场办公。通过“一园一策”“一事一议”等措施,补办用地手续38宗,调取历史档案126份,组织现场指认89次,开辟登记“绿色通道”,采取批量联审、上门服务等方式,大幅提升工作效率。
据悉,此次登记工作从法律层面保障了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性和永久性,为后续规划建设、修缮维护及红色教育阵地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优抚褒扬处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我省首创的分类整修、分级负责、统一数字化管理“两分一统”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实施精准服务工作模式,做好纪念设施守护员、烈属服务员、英烈精神宣传员,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记者 何祖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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