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
□叶菁 翁伯琦
近年来,乡村产业发展领域的数字技术赋能,正从“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形态升级到“数据要素×现代农业”阶段,数字技术赋能的影响正从聚集叠加转变为乘数效应。“三农”领域释放数字技术赋能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的空间巨大。
因地制宜促进数字技术与乡村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既要充分认识到农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作用,又要以历史责任感担起推进“数据要素×现代农业”的责任,更要积极稳妥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实践表明,建立在数字技术基础上的数据资源具有低成本复用、非排他使用、边际报酬递增等特性,能够被乡村经营主体应用于涉农产业链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涉农产业全要素生产率。
数字技术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能够推进涉农产业链深度融合,增强农业生产环节的智能管控程度,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精准性。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乡村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数字化发展规划。深挖和激发数据资产活力,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数字文化产业,拓展乡村智慧农业、智慧平台、智慧旅游应用,促进数字乡村产业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涌现。
智慧种植养殖实现对农业对象、环境和全过程的可视化表达和数字化管理,能够促进涉农产品的消费升级。要着力提高涉农管理者和经营者的数字素养、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和数字场景的决策能力,提升数字知识教育和数字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弥合数字鸿沟,培育涉农数据要素的龙头企业,强化农产品经营主体扶持力度。
数字技术重在高效连接,催生短链农业、众筹农业、共享农业、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催育乡村产业以需定产新模式。要完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以数据资产纳入财务报表为契机,秉承价值共创理念,强化涉农企业数字责任,不断实现“三农”领域的数据交易规模倍增。
数字技术的连接与应用,可使涉农经营主体共享土壤、天气、产能、加工、物流、贸易、消费等数据,提高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有效解决乡村产业的短链与补链等问题。要加快建设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加强数据采集、应用、开放、管理等标准体系建设,着重研究农业农村专有软件和信息系统的整合集成技术与完善基础设施,探索元宇宙农业,提升涉农产业关键软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数字技术提升农业监测预警的精准性,减少自然灾害、疫病传播、价格波动等对涉农供应链的冲击影响。要破除制约数据资产应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管理机制与便捷应用方法,实现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数字化构建,推进全社会生产生活的数字化转型,严守数据安全底线,为乡村产业发展营建更加优越的数商环境。
(作者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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