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文旅产业融合 为新福建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2022-08-3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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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密不可分,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文旅产业既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推进产业发展、城镇建设、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和低碳绿色发展的着力点,能有效增加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拉动居民消费、增进民生福祉的落脚点,产业带动示范效应大。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文旅产业融合将日益呈现多样化、品质化和个性化特征,以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熏陶的美好向往、对高品质生活的迫切追求。福建日报约请三位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推进文旅产业融合,提升规模经济效应,为文旅经济强省和新福建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做好文旅产业融合这篇“大文章”
□李鸿阶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文旅产业融合在拓展发展空间,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能够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为新福建建设增添强劲动能。

  文旅融合有利于满足高品质生活需要。文化以发现价值和创造价值为主,旅游以体验价值和分享价值为主,文化与旅游有着很强的渗透性、耦合性和跨界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人们的消费理念、消费方式和消费结构都会发生深刻变化,文旅消费结构分层趋势将加快显现。与之相适应,文旅产业迭代变革加快,将从单纯的观光旅游活动转向注重体验与价值分享,从重视自然历史风光转向关注当下生活品质,能够源源地不断扩大消费内涵,释放出内需潜力,促进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文旅产业融合将日益呈现多样化、品质化和个性化特征。

  文旅融合有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文旅产业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度高,产业链长,具备了“一业兴、百业旺”的特点。新福建建设以“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为依归,需要文旅产业强力支撑与高质量发展,而文旅产业融合与跨界发展,对生产端、消费端的双重赋能,能够激发活力和消费潜力,创造出新业态新模式,有效拓展消费空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增强产业发展竞争力。

  文旅融合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随着科学技术进步,文旅产业将以高新技术为依托、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以数字创意为载体,通过拓展“文旅+科技”“文旅+康养”“文旅+研学”等新业态新领域,实现旅游业态与文化场景互动,显著增强文旅产业迭代变革能力。文旅产业在融合中传承历史、再现文明,将带给人们“诗与远方”的美好享受,能够把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升文旅产业活力和经济效益,带动市场消费有序升级,为推进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

  文旅融合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文旅产业直接面向人们的休闲生活、文化行为,属于物质生活享受与精神体验需求密切结合的民生产业。文旅产业“魂体”融合,通过对文旅资源的重组配置,实现文化资源融入旅游场景、旅游资源植入文化场域,畅通了融合通道,能够有效提升文旅产品供给力,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加入,从而拓宽文旅产业发展路径,能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省文旅产业占GDP比重偏低,文旅产品相对匮乏、附加值不高,文旅经济规模不大;文旅产业融合机制未完全理顺,仍处于浅层化阶段,缺乏深度挖掘彼此的衔接点,消费者的体验感、新鲜感和获得感不够强,导致文旅消费需求外溢,也与我省的经济实力不相匹配。要强化统筹协调,打通融合发展通道,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增加优质产品供给,为文旅经济强省和新福建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强化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建议我省尽快出台《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规划》,通过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完善市场运作机制,明确融合发展重点,真正破解文旅产业存在的“融而不合”“和而不实”以及“重旅轻文”等问题,优化文旅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坚持区域联动,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比较发展优势,加快构建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联动协调机制,推动文旅要素资源优化重组与有效聚合,促进文旅产业融合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实现文旅资源数据的即时共享和一体化无缝对接,建设文旅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坚持整体推进,建立健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各地的文化遗产、文化资源、文化要素转化为深受旅游者喜爱的旅游产品,提高政策措施的适配性与文旅产业融合的有效性,增进文旅产业融合的示范带动作用。

  提升政策效应。我省文旅产业发展以政府推动为主,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性,应大力支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融合发展效应。实施数字赋能,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与协调服务功能,加快布局数字文旅设施平台,通过集成式创新,实现文旅产业管理从“数据运用”到“数智治理”,促进文旅内容与技术深度融合,提高沉浸式体验效果,形成新的文旅消费热点,引领文旅消费转型升级。推进深度融合,完善文旅产品发展体制机制,积极培育扶持“文旅+”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开发具有特色优势的文旅项目,推动文旅产业资源融合、空间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促进文旅全产业链发展,形成文旅产业发展合力。提升品牌效应,活化文旅内容,不断丰富文旅产品类型与要素功能,延伸文旅产业消费体系,提升文旅消费服务水平,通过扩充文旅产业范围、优化产业组织形态,不断创新产业运行模式,赋予文旅产业融合新的内涵,打响“全福游、有全福”“福文化”等文旅品牌效应。提升发展质量,强化文旅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文旅产业融合从“叠加”走向“质变”,在融合发展中真正融出高颜值、融出高品质、融出高价值,不断拓展文旅产业发展空间,有效拉长消费链条,实现优势叠加、双生共赢。

  打通融合通道。我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空间广阔。打通资源融合通道,加快构建“二区三带三核”旅游空间布局,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提升蓝色“海丝”、绿色休闲、红色文化三大生态旅游带品质内涵,全力打造福州、厦门、大武夷三大旅游核心区。强化文旅载体建设,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充分发挥我省绿水青山、海岛海域、“福文化”等文旅资源优势,加快打造武夷山“福建会客厅”、平潭国际旅游岛,推动形成一批叫得响的国家级、省级文化公园、文化创意城市、人文旅居乡村、线上文化旅游空间,形成丰富多彩的文旅产业融合业态。提升融合发展韧性,文旅产业融合形在“融”意在“合”,达到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和合共生。要深度挖掘文旅产业的内涵与外延价值,找准文旅产业融合的“产业结合点”“产品交汇点”“企业互动点”,用文化养分滋养旅游,用旅游方式传播文化,积极构建文旅融合发展圈、文旅品质服务圈,加快打造共建共享的文旅品牌生态圈,增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韧性。

  优化产品供给。要积极吸纳新技术、新方法,从消费供给端入手,深度开发各类文旅融合新产品,不断提升文旅优质产品供给力。推进体制创新,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原则,找准文旅产业融合的最佳连接点,推动文旅产业全链条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坚持共享协同、迭代融合与跨界发展,以要素资源、市场主体、经营方式融合为依托,做大做强文旅产业综合体,加快开发集文旅产业属性和功能于一体的融合型产品,有效扩大文旅产品的市场供给,增强文旅强省建设支撑力。坚持以“文”化“物”,提供创意与体验相结合的文旅产品,有利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要充分挖掘我省旅游资源特色和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把旅游景区和历史文化资源有效转化为文创产品、旅游线路,带给人们美好的历史文化记忆,达到心灵慰藉与文旅产品增值,提升文旅消费叠加的乘数效应。坚持以“物”化“文”,积极发展“旅游+文化+教育+科技”等新业态新模式,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环境,推进文旅资源活化利用,彰显八闽文旅特质,提升规模经济效应。

  (作者为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发展壮大文旅产业 带动引领消费升级
□张 宏

  文旅产业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和高度的关联性,综合了文化产业的高创新性、开放包容性,旅游资源分布的广泛性与共有性,以及第三产业共有的低能耗、低污染的绿色环保特性,能够带动引领消费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旅经济是消费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群体更为多元化发展,消费需求差异化愈发明显,高质量消费潜力亟待挖掘。为适应这些变化,文旅经济需要从消费内容、消费结构、消费模式等方面,实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消费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旅经济促进消费内容升级。文旅经济以旅游产业为载体,以文化产业为创新抓手,通过不断更新文创产品与服务内容,提供更丰富更具层次的文旅产品与消费选择。

  文旅经济通过对传统文化的深度挖掘与广泛的创新更新消费内容,在坚定“文化自信”的时代号召下,非遗纪念品、艺术品、“国风周边”等传统文旅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弥补了旅游产业核心资源相对固化、游览消费体验重复导致的消费不可持续的弊端。与此同时,旅游产业的高兼容性与引流特性,又为文化创新提供了平台和流量支撑,避免了新兴文化创新缺乏和流量不足等缺陷。文旅结合通过对景区文化底蕴的深度挖掘、创新解读与二次创作、对大众网络文化的兼容并包,形成“景区吉祥物”“民俗食宿”“国风周边”“研学旅行”等文创产品服务链,在丰富游客游玩体验、拉动文旅市场客流量的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多样化的产品提供,提升消费内容的丰富度和层次性,以产品内容升级更新换代激发消费潜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从内容丰富度和质量层面促进消费升级。

  文旅经济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文旅产业能够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非基础消费,有利于在产业、区域、行业层面实现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文旅产业均为第三产业的支柱行业,二者“强强联合”形成的规模效应和集群效应,能够带动第三产业消费规模增长和质量提升。同时,文旅产业作为高客流量的消费终端服务业,对上游制造业与农业具有较强的带动及引导效应,相互之间深度融合所形成的生产性服务业链条,通过文创产品生产、特色农产品销售、农家乐等产品形式,促进一二产业的产品附加值提升,促进高附加值、高集约型优化升级,实现消费结构由物质消费向服务消费转变。在文化特色加持下,文旅产品如特色餐饮住宿、人文历史讲解、定制化旅游线路等增殖项目,较之交通住宿、餐饮门票等基础消费环节,具有更高的消费弹性与可扩展性,能够引导消费者将消费流向高端非基础性消费,将消费水平提升真正转化为消费结构升级。

  文旅经济促进消费模式升级。传统旅游经济及其实体产业链条,高度依赖流动人口消费,不但受到季节、地域限制,且风险抵抗能力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不足。近年来,为推广地方特色旅游,各地推出了特色旅游主题符号,以“文”为内涵,以“游”为外延,不断延伸消费场景,并将特色旅游符号融入景区及当地的“衣食住行”各个行业,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文化IP。这种文旅经济与地方特色消费文化结合,其固有的高客流量特性,能够为地方特色消费文化提供消费者基础,而地方特色消费文化反过来为文旅经济提供新的消费素材,文旅经济与“夜间经济”“地摊经济”“虚拟经济”等民间消费融合,在扩大地区特色文化消费的同时引进了新的消费方式,这种兼容并包的商业化模式拓展了文旅经济内涵,还在多重场景释放了文旅经济的消费潜力。

  文旅创业促进消费能力升级。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当下,国家鼓励万众创业与灵活就业,文旅经济兼顾了旅游行业的流量特性和文化产业的低创业门槛优势。以文旅经济为载体,利用文化产业的高附加值、低门槛特性,促进文旅产品销售、农家乐、青旅、民宿、地摊等多种创业就业形式,能够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与消费能力,在消费主体端促进消费升级。此外,文旅经济核心资产的非实物化,使文旅产业具有成本低、变现周期短、客流量大、资金流量高的优越属性,加之文旅行业“一业兴百业旺”的高产业关联特性,使其成为驱动当地资金运转与产业协同发展,实现消费升级的经济发动机,能够实现资金的低风险快速流转,在产业层面形成优质资金流,带动相关产业资金循环与正向发展,达成一重投资多重受益的消费能力提升效应。

  坚持多措并举,保障文旅消费有序发展。文旅产业是低碳经济时代我国大力扶持发展、符合新发展观的第三产业新模式。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之下,为全面贯彻“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助力文旅经济复苏,更好服务于消费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府应充分发挥服务与监管职能,引导文旅经济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发挥便民服务职能。在生产端实现文旅创业一站式审批,推动市场信息及时更新,在制度范围内减少经营干涉,释放文旅经济活力;在消费端通过发放文旅优惠券、航线补贴、开通文旅直通车,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提升消费动力。发挥宣传服务职能。利用官方渠道为文旅经济引流,充分运用各种网络媒体资源,开展官方文旅资源推介会、发布文旅优惠活动措施,实现多平台同步直播,推广文旅产品;充分利用文旅系统自媒体宣传平台,搭建自媒体发布群,形成“两微一抖”宣传矩阵,提升文旅经济知名度与影响力。发挥金融服务职能。顺应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强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信贷服务;鼓励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文旅企业提供贴息支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帮助文旅行业快速重启,反哺消费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部门协同监管。文旅经济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的联合管理以提供文旅消费的全方位保障。合理定值文旅产品。文旅产品价值往往寄宿于非实体要素内,需要文旅部门从官方角度对当地特色文化进行解构,为消费者初步判定商品价值提供依据,形成良好的文旅产品消费氛围。规范文旅产品宣传营销。文化营销应让消费者了解产品文化底蕴以驱动消费。市场管理部门要对文旅产品定价进行监督,对违规文旅产品及服务的举报进行及时反馈处理,严把文旅市场商家准入门槛,规范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考核与管理制度。强化文旅服务能力建设。网络及文娱监管部门要对网络营销行为进行规范,保证网络营销内容有相应实体产品为依托,以实业筑牢文旅之基,为消费者的安全消费、健康消费、可持续消费提供制度保障,为文旅消费升级营造清朗空间。

  规范商业化改造行为。在文旅产业商业化转型过程中,要划清景区文旅职能与消费职能的边界,避免商业化改造侵蚀景区文旅价值。应划定政策红线,规定人文景观保护范围与商业化程度,统一规划商业区,划清文旅与消费的界限。政府应加强引导,不断丰富文旅产品层次,以高质量文旅基础设施和技术培训,引导当地居民参与形式丰富多样的农家乐、土特产、种植园、风情村等商业活动;应强制规定景区外包的产业类型,以公共招商形式引进与景区特色主题相映的文娱商户,在促进就业、提升消费水平的同时,形成文旅经济与消费升级的良性互动、有序发展。

  (作者为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积极探索“非遗+旅游”文旅经济发展路径
□林在明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各族人民经过历史沉淀遗留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文旅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省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必须积极探索“非遗+旅游”文旅经济发展方式,促进“非遗+旅游”融合发展,文旅产业联动互动发展,不断提升文旅经济发展效应。

  “非遗+旅游”让文旅经济“活”起来。我省是三大世界遗产的栖息地和存续地,也是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集地,“非遗”资源丰富、项目璀璨多元,并已初步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项目名录体系和国家、省级传承人名录体系,其中六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既承载着中原文化的悠远稳重,跃动着古越文化的色彩斑斓,又彰显出山海文化兼收并蓄、交融发展。

  推出“非遗+旅游”线路。“非遗”之旅要以“非遗”项目为核心,以旅游线路为依托,以“非遗”体验区、体验基地为载体,通过产品设计、线路策划,推进“非遗”元素与旅游融合发展,让五湖四海的游客领略我省的“非遗”产品魅力。打造“非遗”街区。在“非遗”融入景区方面,我省要积极创新形式和内容,全域性推进“非遗”资源与景区建设有机结合,打造广受游客欢迎的“非遗”街区;充分利用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展现具有八闽风韵的“非遗”项目,让我省“非遗”绽放出迷人光彩。加大数字赋能。应用5G、AI、VR等前沿科技手段,确保游客获得沉浸式的观赏体验,在不改变“非遗”真实性基础上,赋予“非遗”生机与活力,促进“非遗”与文旅经济深度融合,增强文旅经济内生发展动力。

  “旅游+非遗”让文旅经济“大”起来。“非遗”是区域旅游文化中最具独特魅力的资源,旅游则是实现“非遗”活态传承以及生产性保护的重要方式,两者具有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内在关系。加强“非遗”保护传承,有利于推进文旅产业特色化、品质化、效益化发展,旅游业发展则会提升“非遗”吸引力与影响力,做大做强文旅产业,促进文游产业双赢发展。

  推进“非遗+旅游”融合。将“非遗”引入旅游产业,在旅游产业发展中彰显 “非遗”特色,不断满足游客的个性化、多样化的旅游体验要求。打造全要素旅游。旅游“六要素”包括吃住行游购娱,要深度挖掘开发我省“非遗”项目中的美食制作技艺、工艺美术精品和传统戏剧舞蹈民俗项目,以契合现代旅游业不可或缺的吃饭、购物、娱乐等一体化需求。推动“非遗”项目进景区。通过让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渗透到旅游景区,增强旅游景区乃至整个旅游业的文化底蕴,能够丰富和提升旅游体验,带动旅游消费和农产品销售,形成独具特色的“非遗”旅游品牌,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提升“非遗+旅游”效益。在尊重不同类型的“非遗”项目特点和个性基础上,丰富“非遗+旅游”融合载体,包括聚集开发市场类“非遗”项目,完善“非遗”旅游产业链和消费链条,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非遗+旅游”让文旅业态“新”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都是现代旅游的重要资源,并以研学、文创、演艺、节庆等方式呈现,能够增强游客文化体验,为活化“非遗”开辟新路径,不断催生文旅融合新业态新模式,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推动力。

  “非遗+旅游”与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世界文化遗产、自然生态资源、特色农业资源,发展具备“非遗+旅游”功能的定制农业、会展农业,支持发展森林观光、水利旅游,试点建设一批“非遗”特色小镇。“非遗+旅游”与现代科技发展。利用科技工程、科普场馆、科研设施等发展科技旅游,建设一批科技型“非遗+旅游”示范基地,发展数字“非遗”等创意产品,打造“旅游+康养”生态综合体,形成具有核心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康养旅游基地。“非遗+旅游”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依托交通遗迹遗产、工业遗产、“非遗”创意产品等资源,全方位推动“非遗+旅游”融合发展,引导文旅产业向多元化、主题化、品质化升级。“非遗+旅游”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等融合发展。作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非遗”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要推动乡村旅游向“非遗+旅游”等转型升级,加快打造一批乡村“非遗”文旅示范村,塑造城镇文化品牌新形象。

  “非遗+旅游”让文旅产业“优”起来。“非遗”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的共有财富和精神家园延续的重要载体。“非遗+旅游”融合能够促进文旅产业发展,增加旅游内涵和历史文化底蕴,促进“非遗”在传承中有序发展,提升文旅经济效益。

  优化“非遗+旅游”融合机制。打破“非遗”和旅游融合制度壁垒,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多样化投入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完善“非遗+旅游”融合发展机制,拓展“非遗+旅游”融合渠道,提升“非遗+旅游”融合空间,激发“非遗”旅游活力。构建“非遗+旅游”产业体系。强化文旅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旅游要素资源配置,推动“非遗”与旅游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和上中下游产业链有机结合,促进文旅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打造“非遗”主题旅游产品体系。坚持活态性、情景性、时代性、特色性、亲民性的设计原则,对接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不同文化背景的市场人群,促进“非遗”项目产业化、品牌化。拓宽“非遗”消费旅游化场景。推动旅游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整合“非遗”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市场共享,壮大“非遗”旅游市场主体;以“非遗+景点”“非遗+民宿”“非遗+研学”“非遗+文创”等方式,促进“非遗”与旅游产业融合,实现“非遗+旅游”1+1>2效果。

  “非遗+旅游”让文旅企业“强”起来。要着力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文旅产业蝶变升级。要着力打造“非遗”文旅资源、开发“非遗”文创产品,更好地满足文旅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推动文旅企业发展壮大。

  壮大“非遗+旅游”企业。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促进“非遗+旅游”资源整合、技术创新、品牌输出、跨界经营、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一批“非遗+旅游”企业。支持有实力的“非遗+旅游”企业通过挂牌上市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打造大型现代文旅集团。提升“非遗+旅游”效益。加强对“非遗”旅游资源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在“非遗+旅游”融合发展中,兼顾“保护链”“产业链”衔接,实现要素资源聚集,提升“非遗+旅游”质量和发展效益。做优“非遗+旅游”景区。推动“非遗”传统技艺、传统美食、表演艺术等项目在景区聚集转化,支持开发集“非遗”文化创意、度假休闲、康体养生等为一体的文旅产业综合体,培育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文旅消费新热点,提升A级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品质,促进“非遗+旅游”资源向文旅产品转化,向中高端休闲度假发展。做强“非遗+旅游”主体。推进省属重点文艺院团“一院一场”建设,着力改善基层文艺单位创作、生产、演出条件,支持“非遗”精品剧(节)目巡演。培育引导“非遗”文创群体、机构和聚落发展,支持建设一批“非遗”艺术产业集群,全面推广“艺术商圈”模式。

  (作者为福建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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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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