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 二次会议第20241220号提案的答复

闽交规函〔2024〕135号

2024-07-3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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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钢、谢光球、孙永青委员:

  《关于加强我省沿海航道航标建设及养护的提案》(20241220号)由我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航道是沿海港口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对维护港口正常运行,推动港口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发挥关键作用。各位委员深入分析我省航道建设和养护存在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建议对我省加强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近年来,省级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加强沿海港口公共航道建设,沿海主要港湾建成10-40万吨级不等的大型深水航道,具备通航世界最大集装箱船、船和散货船等最大主力船型的设施条件。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航道基础设施

  船舶大型化发展以及沿海港口重点港区大型深水泊位整体连片开发建设,对沿海港口深水航道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航道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全力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支持。酝酿生成一批深水航道项目被列入了国家水运“十四五”规划,涉及三都澳、罗源湾、兴化湾、湄洲湾、厦门湾、东山湾等沿海主要港湾。加快推动航道项目建设,积极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十四五”前四年交通运输部累计下达中央补助资金近5.5亿元。出台新的航道级补助政策,印发《福建省公路水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沿海公共航道建设、养护纳入省级财政预算补助范围

  二、加强沟通协调,破解航道建设养护要素问题

  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强涉海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对港口航道建设和养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破解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我们加强沟通协调力度,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项目推进主体责任:一是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海域养殖征迁力度,积极争取当地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为航道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二是对接生态环境部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优化我省沿海地区海洋倾倒区布局,为航道疏浚物处理提供保障。目前我省设置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3个倾倒区、沙埕港、围头湾、东碇、东山湾4个临时倾倒区指导沿海各港统筹辖区内港口码头、航道建设,优化陆上抛泥工艺,推动航道疏浚物综合利用。指导相关项目参建单位优化施工组织安排,及时办理海洋倾倒区许可。

  三、加强航道及航标管理维护,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印发《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闽江干流航道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养护机构、加强养护管理、保证养护资金。组织开展全省航道养护技术核查,推动各地加强航道及航标管理维护,提升通航保障能力和效率。

  下一步,我将结合《福建省航道条例》修订,按照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建设体制,进一步省市县三级政府航道建设、养护职责理顺航道养护管理体制机制,保障航道及航标养护资金落实,并督促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资金用于航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同时,我们将持续简化航道工程用海、环评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加大海域养殖征迁力度,保障航道用海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岳峰

  联 系 人:张运东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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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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