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9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4〕88号
梁求玉代表:
《关于支持泰宁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建设的建议》(第1809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和三明市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三明全域旅游资源丰富,特别环大金湖区域内的泰宁、建宁、将乐三县,自然条件优越,集中了全市众多核心旅游产品(2个世界级旅游品牌,1个5A级景区、18个A级景区),并承载三明市三分之一以上的游客接待量。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精神,践行“两山”理论,推动泰宁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助力泰宁县文旅经济发展。
一是建立机制推动景区建设。2023年2月,三明市政府印发《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整合提升方案》(明政文[2023]18号),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整合提升工作,现阶段正提升整合泰宁县核心景区资源。目前,泰宁锦江国际度假酒店已完成主体建设,预计2025年初投入使用;福建环大金湖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注册成立,已正式接管运营泰宁金湖、上清溪、寨下大峡谷景区等三大国有景区以及大金湖游船资源。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泰宁古城业态与旅游业基础设施提升工作获沪明对口合作资金1200万元支持。2023年省级及以上财政下达泰宁县文旅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发展、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相关资金1295.12万元,支持泰宁县4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促进当地公共文化场所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2024年初,省级及以上财政提前下达泰宁县文旅经济发展相关补助资金488.51万元。
三是助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泰宁古城成功创建第三批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开展文旅特派员试点工作,发挥开善乡池潭村作为影视外景拍摄基地和全省首家大学生影视实训基地优势,吸引《归宁》《我不看时间》等30余部大学生作品在此完成拍摄制作,已招来各类影视拍摄团队6000人次,年接待游客量1.5万人次;2023年,举办“音为时光”泰宁复古音乐节,吸引众多游客参与,受到广泛好评。推动2023年文旅经济发展大会期间签约的“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整合提升项目、泰宁航空运动休闲营地项目,目前2个项目均已落地开工。
您提出的从资金支持、供地政策、品牌创建等方面推进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很有意义。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和三明市政府,继续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助力争取各类资金奖补政策。按照《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闽文旅产业〔2023〕8号)要求,支持泰宁县文旅部门组织举办大型主题户外音乐活动,举办全省性或跨区域文旅经济主题活动,包括促进文旅消费活动,培育文体旅融合发展、数字文旅产业新业态,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影视音乐演艺主题旅游活动,文旅项目招商推介活动等。指导符合条件的音乐产业及促消费活动申报2025年省级文旅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并给予优先支持。持续对接省发改委,指导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项目争取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是支持环大金湖360度生态旅游公路项目建设。目前,省交通运输厅正在组织编制《福建省旅游公路发展规划》,拟将环大金湖360度生态旅游公路项目纳入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指导泰宁县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争取列入交通部门规划项目库,为后续争取资金支持奠定基础。
三是支持重点项目用地。省自然资源厅遵照《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闽自然资发[2022]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4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对泰宁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涉及项目符合属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和政策要求的,可实行点状布局、宗地搭配整体供应。
四是支持创建国家级品牌。指导泰宁县按照《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指南》要求,以项目为抓手,持续完善产业、生活、公共服务等配套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集聚度。2024年,重点跟踪推进影视文化旅游设施提升工程、丹霞泰宁古城业态提升工程、泰宁县5A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和锦江国际度假酒店建设,推动2024年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签约项目——泰宁县左如玉茶旅融合项目落地。
五是持续实施入闽奖励政策。对于组织接待外省、非在我省居住的外国和港澳台团队游客入闽的旅行社,按照入闽过夜团队游和入闽旅游专列奖励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旅行社开展专项奖励申报工作。
领导署名:林守钦
联 系 人:郑婕
联系电话:0591-87528651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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