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3号建议的答复

闽自然资答复〔2023〕35号

2023-04-28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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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盛彪代表:

  《关于破解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制约因素的建议》(第1053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积极申报全国试点,研究出台试点实施方案,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做法,为今后全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积极申报并推进全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要求,我省积极申报自然资源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其中18个项目列入试点名单。2022年,自然资源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为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闽自然资发〔2020〕32号),明确以乡镇或部分村庄为基本单元,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宜整则整、宜留则留”的原则,对整治区域进行全域规划、科学设计、综合整治、系统修复,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着力解决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区域农业空间、建设空间、生态空间品质和国土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二是有序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省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有序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村庄规划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传承等内容,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用地布局,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积极搬迁空心村、空心房,复垦复耕低效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用地;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对于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需求的村庄,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纳入村庄规划,落实到具体地块。截止2023年3月,全省已完成并经县级政府批复的村庄规划有7648个,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和乡村振兴提供规划指引。

  三是统筹推进试点地区各类项目建设。积极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规范有序推进整治项目建设。引导试点区域积极开展农用地综合整理,实施高标准农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测土配方施肥和“旱地改造水田”等工程建设,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改善耕地质量,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积极实施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工程,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试点区拆迁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农村产业发展等用地需求,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实施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地质灾害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湖泊水体、库塘湿地、退化林地修复等乡村生态保护修复、自然恢复工程,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自然景观。

  四是积极支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试点项目新增耕地,按不低于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施建设占用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新增水田的,每亩增加补助不超过2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2400元,在项目财政投入中安排5%以上的资金用于实施耕地质量措施。新增水浇地、旱地的,每亩增加补助不超过1万元。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各地试点项目情况,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试点项目验收后,根据实施成效给予地方适当鼓励。旧村复垦为耕地的,可按照70%先行核定增减挂钩指标进行交易,获得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允许试点适度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和规模化种植。试点涉及矿山生态修复的,可适用《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等规定的各项激励政策。

  五是强化各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整合和使用。要求各地按照“渠道不改、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加强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使用,发挥资金综合效益,支持试点项目建设。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等,拓宽整治资金渠道。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益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用于耕地保护、农村土地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厅和农业农村厅将积极吸收您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力度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今后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努力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抓紧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三是积极推动福州仓山区、宁德周宁县等8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申报全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四是研究出台推进省级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和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优化全省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用地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五是加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激励机制,根据项目实施成效、新增耕地面积等奖励省级补充耕地储备指标,提高地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六是研究出台社会化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补充耕地的意见措施,积极与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加大信贷资金支持,拓宽土地整治资金投入渠道。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俞文峰

  联 系 人:陈艳华

  联系电话:0591-87660883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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