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
2016年5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机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三章 发展重点
一、生产性服务业
(一)现代物流
(二)金融服务
(三)电子商务
(四)信息服务
(五)科技服务
(六)服务外包
(七)创意设计
(八)商务服务
(九)节能环保
二、生活性服务业
(一)旅游
(二)健康服务
(三)养老服务
(四)商贸流通
(五)文化体育
(六)家庭服务
第四章 发展路径
一、促进集聚发展
二、加快融合发展
三、推动主辅分离
四、促进闽台合作
五、深化改革创新
六、扩大对外开放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
二、强化要素支撑
三、实施项目带动
四、加大财税支持
五、完善人才机制
六、健全统计制度
前 言
现代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高低是衡量经济社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十三五”时期,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构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海丝”)核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相衔接、与创新驱动相适应、与现代农业工业发展相融合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是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重要战略举措。
本规划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号)编制,是我省“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本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省现代服务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为“十三五”时期现代服务业的大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产业规模持续扩大。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10643.5亿元,比2010年增长81.9%;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10年的39.7%提高至2015年的41%;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0年的5310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10505.9亿元。服务业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不断提高,成为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现代物流业、金融业实现增加值分别为1815.6亿元、1656.4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7%、6.4%,旅游业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6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达3141.5亿元。现代物流业、金融业、旅游业逐步成为我省新兴主导产业。
——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2015年服务业从业人数1121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数比重由2010年的35%提高到40.5%,服务业吸收了绝大部分第一、第二产业转移出来的富余劳动力。
——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7116亿元,同比增长42.6%。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的服务创新和应用迅速发展,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电子商务等新兴现代服务业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传统服务业,服务业逐渐由劳动密集型转向知识、技术密集型。同时,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生态旅游、休闲养老、研发设计、商务会展等新业态快速成长,成为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和各种社会资本的规模逐步扩大,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批发零售等大型企业相继落户福建,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政策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金融、物流、文化、商贸、服务外包、旅游、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放宽市场准入、加强用地保障、加大财政投入、推进人才培育等多方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省上下形成了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良好氛围。
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总体上发展相对滞后,现代物流、金融、科技和咨询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规模较小,知识密集型的高端服务业尤为薄弱;传统服务业比重较大;高端人才不足等等。
专栏2 服务业发展有关指标实现情况 |
||||||
指 标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服务业增加值(亿元) |
5850.6 |
6878.7 |
7737.1 |
8664.7 |
9525.6 |
10643.5 |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39.7 |
39.2 |
39.3 |
39.6 |
39.6 |
41 |
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 |
35 |
35.9 |
36.2 |
36.8 |
38.6 |
40.5 |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5310 |
6276.2 |
7256.5 |
8275.4 |
9346.7 |
10505.9 |
二、发展机遇
——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坚实基础。“十三五”时期福建省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随着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上升,传统制造业成本优势逐步消失,制造企业的投入和经营呈现服务化趋势,使得全产业链发展成为企业利润增长模式,服务外包成为重要方式,信息技术成为主要技术载体,产业呈现集聚化、配套化特征,各类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成为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的重要载体,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消费能力提升,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新的消费群体加速崛起,以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为主要特征的新消费,及其催生的相关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新投资、新供给,将推动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提供新的强劲动力。
——城镇化进程加快,为现代服务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持续推进,城乡之间资金流、信息流、物流、人流不断聚集,将对金融、物流、信息、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旅游、商贸流通、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产生巨大的需求,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极大地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同时,城镇功能逐渐由生产中心向综合服务中心转变,现代服务业将成为城镇化向高级阶段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为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有利的发展环境。通过自贸试验区和“海丝”核心区建设,加强对台和“海丝”沿线国家产业合作,对接国际投资贸易新规则,形成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的经济体制、管理体制和监管模式,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和金融制度创新,促进我省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集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资源,加快物流、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打造福建产业发展新高地。
从总体上看,“十三五”是我省服务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要强化机遇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化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使之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新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等指导意见,主动引领新常态、把握新机遇,以产业转型、消费升级为导向,推动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向社会化、专业化和高端化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和品质化转变,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与一二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增效、比重提高、质量提升,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举。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研发设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物流配送、节能降耗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围绕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继续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切实把现代服务业打造成福建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
——新兴产业培育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并举。实施创新驱动,大力培育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抢占产业发展竞争的高地。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
——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与制造业主辅分离并举。创新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方式,实现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等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推动大中型制造企业分离非核心但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环节,通过实施科学合理的主辅分离,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进一步推动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
——集聚发展与全面发展并举。深入实施福建省主体功能区战略,因地制宜引导现代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制造业集中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以及有条件的城镇等区域集聚,实现规模效益和特色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2%以上,力争达到45%,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结构进一步优化。现代服务业增长速度高于服务业平均增长速度,新增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和我省特色的服务业品牌。物流业、金融业增加值分别超过3000亿元、320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8%,成为我省新兴主导产业。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43%以上。
——集聚发展效应明显提升。建成100个左右规模较大、特色鲜明、业态多样、功能完善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形成省、市、县三级合力推进集聚发展的新局面,现代服务业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农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经济发展新形态。
——区域中心作用凸显。基本建成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两岸新兴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
专栏3 “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关指标 |
|||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长 [累计] |
服务业增加值(亿元) |
10643.5 |
16755 力争17535 |
9.5% 力争10.5% |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41% |
>42% 力争45% |
[>1%] [力争4%] |
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 |
40.5% |
>43% |
[>2.5%] |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10505.9 |
17700 |
11% |
第三章 发展重点
一、生产性服务业
生产性服务业涉及农业、工业等产业的多个环节,具有专业性强、创新活跃、产业融合度高、带动作用显著等特点,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结合我省产业需求和发展水平,重点发展以下九大领域:
(一)现代物流
到2020年,现代物流业实现增加值超过3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7.7%。基本建成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大宗商品分拨和仓储中心,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物流节点。
——完善港口物流业。加强港口与产业互动,推进港航融合,构建以港口物流企业为龙头、临港物流园区为基地的产业聚集带,形成前港后园模式,进一步延伸物流服务,服务腹地经济,构建完整的互联互动物流体系,促进形成港产城良性互动格局。
——改造提升物流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增强厦门、福州、泉州三个物流节点城市和全国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带动作用,以加快推进区域性大型物流园区(陆地港、公路港)的布局建设为重点,立足交通区位、产业基础和物流城市辐射能力,改造提升和新建一批区域综合物流园区和大宗商品专业物流园区,促进电商物流园、快递产业园和空港智慧物流园等物流园区建设。
——建设物流互联互通枢纽工程。优化通关流程,完善全省一体化通关平台建设,加快物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港口、物流园和配送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搭建跨境电商及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建设供应链管理中心,积极发展国内外中转服务、基础航运服务、高端航运服务、空港综合服务等业态,打造影响全国、辐射“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国际重要物流枢纽基地。
——推进智慧物流建设。构建统一的物流信息数据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物流标准服务平台,实施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网络金融、跨境电商等为核心的物流信息工程。积极打造智慧物流枢纽港,建设智慧物流中心。支持制造企业建立面向上下游企业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支持物流企业发展面向客户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建立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间的信息系统对接和物流信息共享机制。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物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提升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第三方物流发展。支持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品牌化、规模化、网络化经营,做大做强。加快建设与第三方物流发展相适应的第四方物流,通过合作、兼并提升我省物流发展层次和水平。
——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以食品、药品为重点,以促进产业、服务民生为宗旨,优化布局,规划建设一批集仓储、分拣加工、运输、配送、信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冷链物流园区。培育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平台,促成物流各环节的资源共享。加快现代冷链物流技术、管理的推广应用,提高冷链物流装备水平,提升冷链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冷链物流模式创新。构建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智能仓储、低温运输、配送、零售各环节无缝对接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发展城市冷链共同配送。通过上市融资、参股、兼并、合资合作等途径,培育一批组织化程度高、专业服务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经营效益好的冷链物流龙头企业。
(二)金融服务
到2020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超过3200亿元,约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8%左右。
——加快金融机构建设。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来闽设点展业,升格分支机构。支持现有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合理增加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扩大地域覆盖面。支持各银行机构在我省设立事业部,建立区域性金融产品创新中心、航运中心和托管中心等。支持保险机构在我省设立产品研发、人才培训等各类后援支持中心。争取设立若干注册地在我省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或地区总部。支持省内信托、基金、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和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推进区域金融创新。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综合业务发展,拓展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功能,深化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沙县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内涵,加快福州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区和武夷新区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
——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快金融和互联网企业融合发展,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推动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建设网上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和彩票销售等平台。规范发展互联网支付、跨境支付和信托等网络金融。鼓励开展微金融服务,强化金融监管,规范互联网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发展,推进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提升现代金融服务水平。
——加快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和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逐步扩大融资租赁公司群体。重点发展飞机、航空航材、船舶、大型设备、医疗器械等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境内外租赁业务、保理业务。建立健全融资租赁业运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促进融资租赁公司专业化发展,探索建立融资租赁产权交易平台。
——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加快跨境人民币贷款和境外直贷业务,向客户提供境内外的融资、金融租赁、创投、基金、担保、典当等众多金融产品与增值服务。开展主要面向台湾地区的特色金融创新,建设两岸金融创新示范区。
(三)电子商务
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5万亿元,建成福建特色突出、比较完善的电商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促进与农业、工业融合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培育一批专业电商企业。围绕鞋服、陶瓷、茶叶、食品、水暖、电子、工艺品等本省特色产品,加快培育一批面向境内外、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一批独立运行的第三方电商和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加快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创建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打造一批省级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
——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鼓励发展O2O、C2M等电子商务模式,积极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打造物流供货电商平台,建立闽货网上专业市场,促进闽货销售。加速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完善农村电商配套设施和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电商快递园区建设,完善快递服务网络,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业协调发展。
——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利用我省对台区位和华侨资源优势,重点打通经台进出口跨境电商国际新通路,不断扩大“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外仓储布点,建设完善我省跨境电商集散中心、分拨中心和交易展示中心,积极拓展我省商品海外市场销售网络,建设福州、平潭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争创厦门、泉州等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四)信息服务
到2020年,“互联网+”行动深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争取建成全国领先、国际知名的现代信息服务业集聚中心。
——做强软件服务业。准确把握新时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网络化、平台化、融合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推进福州软件园一至四期规划提升工程,厦门软件园三期工程建设,推动福州、厦门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辐射带动泉州、龙岩、南平等新兴软件园区及示范基地建设,实现区域间差异化协同发展。推动软件业创新升级,大力发展互联网基础服务,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以及应用软件等特色产业集群。
——加速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开展“互联网+”行业和区域试点,促进传统集群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进行升级改造,推动互联网产业链延伸发展,打造全新商业模式。加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园区建设,积极打造物联网应用平台,大力发展车联网、智能家居、网络教育、环境监测等集成应用,完善物联网产业体系,壮大千亿物联网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经贸、科技、金融、卫生、环境等领域大数据平台,推进大数据在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升级、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应用。组建国际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发展数字内容、数据外包、数据托管、数据分析等高端业务,打造完整的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产业链。加快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等大数据重点产业园区的建设,推动资源汇聚开发。加快将中国·福建VR产业基地建成产业链完整、生态圈健全的国际一流产业基地,打造千亿VR产业集群。
——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强化信息技术对制造业、建筑业和农业的支撑和应用,打造物流、旅游、金融、交通、医疗、城市、农业和环境等智慧云服务平台,拓展信息服务空间。采用PPP及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统一的智慧政务平台,加快实施政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建设数字档案,建设政务信息共享开放平台。打造社区云服务、智慧安防、健康云、教育云等社区服务云平台工程,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快推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
(五)科技服务
到2020年,科技发展水平、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大幅增强,拥有一批著名的科技产品品牌和龙头企业,建成一批科技产业集群,科技服务业对经济提质增效的支撑能力显著提升。
——促进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建设一批国内外一流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院所,发展一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检测中心和科技服务创新基地。加强现代服务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互联网+”等新技术,为电子商务、数字消费、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围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等重点领域,大力培育研发设计服务等新型业态,强化技术转移服务,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服务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科技服务企业。
——加快发展科技创业孵化服务。整合资源,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科技创业孵化链发展和市场化运作,构建一批各具特色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完善科技保险,推动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延伸完善科技服务产业链,创建一批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扶持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培育一批具有明显技术优势的检测项目和品牌,建设一批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检测检验认证服务,建设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与各产业相互支撑、共同发展。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构建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数据库建设等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评估、交易、转化、质押等商用化服务,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申请和保护战略,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机制,鼓励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坚决遏制、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护创新成果。
(六)服务外包
到2020年,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力争年均增长30%,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服务外包业务占比显著提高。
——积极拓展服务外包领域。加快发展与制造业联动的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等服务外包业务,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教育、现代物流、健康护理、科技服务、批发零售、休闲娱乐等领域服务外包。鼓励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加大服务、知识、业务流程等领域的外包力度,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将承接服务外包作为提升我省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外包业务比重,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推动离岸、在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
——大力培育服务外包企业。要与推动主辅分离结合起来,突出信用和质量两个关键环节,大力培育和引进服务外包企业。发挥厦门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推动福州等城市成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享受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培育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壮大一批服务外包龙头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服务外包企业。
——创新服务外包模式。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创新服务外包模式,创新服务外包专业园区运营模式、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外包企业融资模式和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积极开拓服务外包新领域、新业务和新营销网络,以市场需求为目标,通过制造服务化、专业化,创新外包的交付模式、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创新两岸在服务外包、软硬件研发等领域的合作模式,吸引台湾服务外包转移。
(七)创意设计
到2020年,文创业实现增加值超过21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4%,建成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创意设计品牌和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加快咨询服务创意、数字服务创意、时尚设计创意、文化软件、影视传媒、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领域的发展,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文创品牌,推动我省文化创意和服务出口快速发展。加快国家(闽台)文化产业园区、国家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福建影视文创产业园、中国(厦门)手机动漫基地、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海峡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重点园区建设,建设完善产业园的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一批文化创意与科技、旅游、制造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加快推进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发展,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鼓励骨干企业设立工业设计部门,支持福州、厦门和泉州等地大型制造业企业整合资源,组建工业设计中心。鼓励制造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合作,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扶持一批工程设计、工业设计、IC设计、软件设计等研发企业向科技研发领域拓展服务,做大做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一批工业设计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设计创新提供服务支撑。组织工业设计大赛和成果人才对接活动,加快优秀工业设计资源引进步伐。
——积极培育创意设计市场需求。加大对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创意设计产品的比重。鼓励电子商务平台针对创意和设计提供专项服务,引导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企业在店面装修、产品陈列、商品包装和市场营销上突出创意和设计。
(八)商务服务
到2020年,力争把我省建设成为国际性会展中心,形成一批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展会;建成集聚度高、特色优势明显的总部经济基地;拥有完善的商务服务体系和一批品牌商务咨询服务企业。
——做大做强会展业。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精品,创建国际会展名城。积极扩大投洽会、贸洽会等福建特色专业会展影响力,支持网上展会,支持各类专业性地方展会。积极承办各类国际、国内会议,健全会展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会展产业链,构筑会展产业集群,促进会展业向展览品牌化、服务现代化和水平国际化方向发展。
——着力发展总部经济。统筹规划布局总部经济发展载体,打造一批总部经济特征明显、高端业务集中的商务服务主题楼宇和总部经济区,形成规模集聚效应。积极营造适宜总部机构发展的软硬环境,提升总部经济功能能级,增强对总部企业的吸引力、凝聚力。积极引进研发中心、管理中心、营销中心、贸易结算中心、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机构来我省设立总部。吸引集聚跨国公司、央企、民企、台企的区域总部,鼓励本地优势企业总部扎根福建。
——加快发展商务咨询服务。降低准入门槛,健全商务服务的职业认证和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商务咨询服务体系,提升商务咨询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和网络化水平。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专业咨询服务。积极培育品牌和商誉,重视发展无形资产、信用等评估服务。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公信力的品牌商务咨询服务企业。
(九)节能环保
到2020年,环保服务业产值年均增长率达30%以上,大型骨干企业主要产品能耗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镇污水、垃圾和脱硫、脱硝处理设施运行实现专业化、市场化。
——完善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完善合同能源管理和实施机制,突出市场导向,利用PPP模式,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促进节能环保贸易、服务发展。建设完善污染治理产品环保性能认证服务,健全环保技术评价验证服务体系,完善节能环保服务监测体系。
——促进节能环保服务产业科技型转变。加强对节能环保服务企业技术服务、项目管理等全面能力的建设和提升,加速培育具有从简单技术改造到一条龙节能管理和综合利用、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龙头骨干企业。通过推广高效锅炉、扩大高效电动机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推动半导体照明产业化等途径,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促进资源有效利用。
——创新环保服务模式。在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烟气脱硫脱硝、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推进专业化的节能环保服务企业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做精做大做强,完善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产业链体系,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度。加快制定节能环保服务行业标准和规范,建立行业诚信体系,确保节能环保服务业规范稳定发展。
二、生活性服务业
生活性服务业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商贸休闲等方方面面,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是促进消费升级的重大举措。从满足我省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出发,重点推进以下六个领域:
(一)旅游
到2020年,旅游接待总人数突破5亿人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旅游就业人数稳步增长,旅游开发集约、服务优质规范,建成集观光、休闲、度假并重的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优化“334”区域发展布局,提升蓝色滨海旅游带、绿色生态旅游带,构建红色文化旅游带,形成“蓝、绿、红”三带互动。依托福州、厦门、武夷山三大旅游核,强化区域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构建福莆宁山海休闲文化旅游区、厦漳泉滨海文化度假区、闽西北生态文化旅游区、闽西南客家红色文化旅游区四大旅游片区,形成旅游要素集聚、特色鲜明、合作密切的旅游发展区域。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产品、旅游景区创新提升、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红色旅游精品以及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革命等重大工程,推动国际旅游岛、生态旅游海岛、大型文化旅游综合项目等建设。着力打造全域生态旅游省、全国生态旅游先行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合作先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
——营造“清新福建”品牌。以塑造品牌形象、构建品牌体系、整合联动推广三大工程为抓手,全面强化“清新福建”品牌建设。实施旅游国际化战略,围绕“海丝”主线,加强台港澳、日韩、东南亚、欧美、澳新等国际市场营销,创新高铁旅游营销,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华中等地区大力推广“清新福建”品牌。结合福建发达的海陆空交通网络,积极打造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打造一批多层次、多品味的乡村特色旅游产品。加快建设厦门国际邮轮母港,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合作,共同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路。
——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旅游+工业”“旅游+文化”“旅游+康养”“旅游+体育”等,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加快文旅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海丝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和茶文化等旅游文化产业集群,提高福建特色文化资源开发水平。加快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推动体育运动、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融合发展。加速旅游信息化进程,制定“互联网+旅游”行动计划,结合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旅游服务产品,系统化提升旅游管理、服务、营销信息化水平。依托“互联网+”,研发多维度虚拟旅游,深化旅游体验,推动定制旅游服务,开发多元旅游应用客户端。
(二)健康服务
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内涵丰富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形成一批优势特色领域和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成为国内具有较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健康和休闲养生服务中心。
——着力培育健康服务体系。依托福建山海资源优势,规划建设若干健康产业园区。整合利用特色资源与健康服务资源,打造集医疗康复、保健养生、健康信息服务、健康产品开发于一体的高端健康服务业集聚区,促进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构建健康体检、康复护理、健康旅游、健康文化、健康保险、体育健身和健康养生等多样化健康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健康服务龙头企业。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业。促进特色专科、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健康保险、卫生保健、心理咨询等新兴医疗卫生服务业态发展。深化医疗卫生行业的大数据创新应用,完善区域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网络体系,推进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的实施,实现跨省市诊疗信息共享。探索互联网在线医疗新模式,开展基于移动终端的预约诊疗、第三方医疗支付等服务应用,促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共享普惠。加快发展中医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其他保健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三)养老服务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功能完善、产品丰富、机制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以政府为主导,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发展“社区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功能,推进建设集养老、医疗、保健、文化、休闲娱乐、体育健身、教育、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丰富养老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护、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服务。夯实农村养老机构基础,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拓宽农村养老融资渠道,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实现养老服务功能向医护、医疗和养老多功能转变。将医养融合进一步延展到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实现与居家、社区养老模式的兼容和衔接,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整合部分医疗资源向老年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加强养老机构医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医务人才待遇。
——打造养老服务产业链。发挥我省独特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鼓励建设一批功能突出、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老年疗养、老年用品、老年文化、老年旅游、老年体育和老年餐饮等特色老年服务基地,吸引国内外养老服务领域知名企业入驻,集聚上下游企业,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打造养老品牌。
(四)商贸流通
到2020年,打造服务全国、辐射全球,集商品展示、商品体验、信息发布、价格形成、融资、现代会展、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化采购中心和订单中心,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商贸大省;形成一批国内外著名住宿餐饮名牌,打造出福建住宿餐饮业名片。
——打造区域性国际商贸中心。优先发展拥有全球化配置资源和先导性带动作用的商贸产业,充分利用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等政策,大力建设国际商品分拨中心和仓储配送基地,推进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商品市场和商贸园区建设。引导商贸企业合理集聚,打造一批“专、特、精”的特色街、区和商圈,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合理建设和引进一批城市综合体项目,扶持一批特色、品牌商场(店、柜),努力打造商贸业品牌,引导培育高端品牌精品街。积极拓展物联网在商贸流通中的应用,促进供需信息精准对接,提高商业管理效率。
——加快提升批发零售业。推进批发零售专业市场的现代化改造提升,加快建设一批面向国内外的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支持一批知名连锁经营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做强做优,建设一批采购、集散、代理、分销、配送基地。推进商贸流通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积极吸引淘宝、京东等知名网站的线上企业落户福建,实施农村淘宝千县万村和京东乡村代理人战略,形成特色网站、电商配送专业市场、电商服务等特色电商发展模式,促进传统批发市场向现代商品交易电商平台转型升级。
——着力建设多层次、安全、低碳的住宿餐饮市场。加快建设面向大众旅游的商务、休闲、养生、康复接待基地。以美食城、美食街、酒吧一条街、海鲜城等特色餐饮休闲街区为依托,以节造市,打造“美食节”“旅游节”等具有地方特色的节日,促进住宿餐饮消费发展。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推进“名店”“名菜”“名师”工程,打造一批住宿餐饮名牌,打响闽菜国际知名度。支持住宿餐饮龙头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发展。支持住宿餐饮企业提升改造,绿色低碳经营管理,发展中央厨房,降低经营成本。
(五)文化体育
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设施完善、运营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提炼福建特色文化,着力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推动“一报一台一网”(福建日报、东南卫视、东南网)建设,重点发展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广告、动漫游戏、工艺美术、文化会展和民族原创网络出版产品等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加快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以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搭建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平台。重点加快群众文化中心、文化体育公园等项目的规划建设,加快健身休闲公园、文体广场等社区文体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依托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福建特色文化优势,实施福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程,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名牌,打造一批省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加快体育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省羽毛球、乒乓球等传统优势项目,创新赛事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培育一批体育健身用品国际品牌。支持体育用品装备制造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完善区、办事处、社区和居民小组四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依托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建设群众简捷便利的公共体育设施,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积极组织申报各类文化遗产项目,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文化保护名录体系,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文物保护网络。充分发掘文化遗产中蕴含的旅游价值,提升文化景观观光与文化生活体验在旅游选择中的占比。
(六)家庭服务
到2020年,建成社区家庭服务体系,提供较完善的各类全民生活服务。
——构建完善的家政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构建以准员工制企业为主导、从业人员注册制为主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的家政服务体系,拓展家庭用品配送、实物租赁、家庭救助、教育培训等新服务市场。加强家政服务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方式,培育壮大家政服务志愿者队伍群体。推进家政服务员工职业化,加强员工职业培训,提升家政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水平。
——规范家庭服务市场发展。发挥各级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家政服务机构、家庭和家政服务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切实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促进家庭服务业的技术提升。整合完善家庭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一网多能和跨区域服务。加快推动家庭服务业在线化,支持家政、养老等生活服务行业充分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提升生活便利水平。
第四章 发展路径
一、促进集聚发展
根据现代服务业行业领域发展特点,对适宜集聚发展的重点领域要以产业集聚、企业集中、资源集约为方向,突出集约化、规模化和特色化发展,增强要素吸附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加快形成符合省情实际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体系。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围绕重点领域,有序规范建设一批功能定位清晰、带动示范效应强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重点规划建设七种形态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现代物流园。依托重要交通枢纽、海关特殊监管区、大宗货物集散地和分拨中心构建物流园区,以现代物流企业为主体,集聚第三方或第四方物流企业,在提供仓储、运输等传统服务的同时,形成社会化加工、配送、分拣、包装、保税物流、仓单质押、信息整合等现代物流集聚的区域。
——创意产业园。以研发设计、文化传媒、影视制作、艺术设计、建筑设计、广告策划、游戏动漫等多种创意类型企业为主体,集技术检测、技术研发、工程试验、成果转化平台于一体,利用旧厂房或存量农居等改造布局,在研发中心、孵化器、服务平台等较为集中地区构建创意产业园。
——电子商务产业园。以互联网为依托,以电商专业楼宇、工业发展集中区、商品市场园区等为主要载体,通过地理位置或虚拟网络平台集聚电商企业、配送服务及辅助企业,形成电商产业链,促进电商企业聚集发展的专业园区。
——信息软件产业园。以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信息网络、信息产品和软件研发、生产、出口企业为主体,以科研力量集中、软件产业具备规模和基础的区域为支撑,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打造以软件开发、生产、售后服务为核心的高品质信息软件与服务外包基地。在基础相对薄弱的城市,以行业软件、网络与电子商务等为重点,构建特色化、专业化信息软件园。
——现代专业交易市场。以产品批发和交易集散为主体,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结合,以大宗特色产品批发市场、进出口商品交易中心、国际商贸城、商贸综合体等为载体,在工业品或农产品集中生产地、交通枢纽布局建设,形成集商品集散、批发零售、交易展销、价格形成、信息发布、储运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专业交易市场。
——综合型服务业集聚区。围绕产业园区、开发区和高效生态农业基地等布局,集聚多种类型的服务业企业,主要为制造业或农业产业集群提供科研、金融、物流、贸易、培训、商务、信息、检验检测、展示、设计、商业、中介、咨询、法律等一揽子综合性配套服务。
——旅游健康养生区。主要以从事文化体育、商务旅游、旅游养生、养老服务、医疗保健、健康管理、养生康复、休闲娱乐等相关企业为主体,以文化遗产区、旅游度假区、特色文化街区和健康服务产业资源富集区为载体,形成集购物、旅游、娱乐、延年、健康、休闲、餐饮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各类特定功能区域。
统筹产业布局、轨道交通、土地利用与城市总体规划,优化集聚区布局,分类推进,注重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能级的提升,打造产业集群,提高特定优势产业的集聚程度。加强集聚区与周边区域的协同和联动,强化集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围绕重点,打造各集聚区在地域、功能和形态方面的鲜明特色,集聚行业龙头企业及相关上下游企业,延伸产业链。创新集聚区的开发模式,注重市场化运作,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拓展集聚区的品牌和集聚效应。完善配套,提升集聚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制定多渠道、多方位的招商引资政策,重点引进符合福建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将集聚区建设成为服务产业融合发展、各类服务业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的前沿阵地。
制定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动态管理和培育办法,因地制宜引导现代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制造业集中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以及有条件的城镇等区域集聚,错位发展、协调发展,促进形成“两圈一带”各具特色、互相协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格局,实现现代服务业从分散发展到集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规模效益和特色发展。
二、加快融合发展
——以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制造业。积极通过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促进工业“制造”升级为工业“智造”,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革命,建立信息业与制造业的特色产业联盟,建立互联网+制造业平台,积极营造跨产业协同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加快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价值链重组,进行跨行业、跨地区或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和转型,形成产业集群,规模发展,集聚发展,以产业集群化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
——加快现代服务业与农业的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城市物流、金融、营销、品牌、渠道、研发、咨询等专业服务下乡,实现城市与农村服务业的协调发展。鼓励科研院所和现代服务业机构参与都市农业建设,建立农业科技联盟,积极打造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为广大农民和各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及时、全程顾问式的科技信息服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和全程标准化运行。健全农业信息数据库,打造科技资讯平台、信息服务平台、装备服务平台、人才服务网络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农村信息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网上农贸市场、数字农家乐、特色旅游、特色经济等农村新业态,积极培育、扶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和农村网商群体。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支持发展淘宝村、油画村、文艺创意休闲乡村、德化瓷器村、红木工艺品村等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特色”。创新农村金融信贷体制,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创造条件积极完善农民、农业保险体系,保障农业快速发展。
三、推动主辅分离
——拓宽主辅分离领域。引导大中型制造业企业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及产业分工,将生产流程中的非核心但具有比较优势的原料采购、研发设计、咨询管理、物流运输、仓储配送、品牌运营、产品销售、设备安装、售后维修、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财务管理等服务环节从原企业分离出来,设立独立的法人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培育壮大一批功能定位准确、集聚辐射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和产业集群,形成与先进制造业发展相适应、完整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鼓励企业将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薄弱服务环节进行外包,向社会释放服务需求。
——创新主辅分离方式。鼓励以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方式来实施主辅分离。重点鼓励企业走集团化经营道路,使分离后新设的生产性服务子公司在依托原有业务基础上,发展成为第三方生产性服务企业,向行业、社会提供服务。鼓励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业企业积极承接制造业企业的外包服务业务,培育市场化的服务供给主体。
四、促进闽台合作
——打造两岸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建设两岸跨境人民币合作先行区,开展对台离岸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建设两岸货币清算中心。支持台企法人在厦门石油交易中心、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我省要素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业务,打造两岸石油、粮食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深化两岸文创产业的对接与合作。建立闽台文创产业合作机制,建设“海峡两岸演艺中心”和“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交流中心”,提供闽台文化产业对接的发展空间。加快推进福州、厦门等创意产业园、软件园与台湾创意设计中心、亚太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对接,建设平潭海峡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区,吸引台湾动画动漫、网络游戏、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企业入驻。
——打造两岸服务贸易示范基地。扩大对台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商贸流通等服务领域的开放,打造两岸服务贸易合作示范区和平潭对台投资贸易自由先行区。搭建闽台服务外包合作平台,联合承接全球软件研发、金融后台等服务外包,建立两岸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打造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服务外包基地。
——深化闽台旅游会展合作。建立两岸旅游互动合作机制,加快两岸旅游景区和线路对接、客源互送、信息互享,闽台联合举办海峡旅游博览会、妈祖文化旅游节、武夷山国际旅游节等旅游节庆展会,进一步扩大闽台港澳旅游合作领域,构建两岸四地“一程多站”旅游,推动福建成为海峡两岸游客首选旅游目的地和中转地,打造环海峡旅游圈。支持台湾会展企业入驻福建,参与福建大型会展、论坛等活动,鼓励闽台会展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合作,鼓励两岸会展企业在福建合办或独立承办会议、展览服务,不断完善和扩大海峡两岸文博会、农博会、林博会、茶博会等展会规模,提升两岸联合会展水平。
五、深化改革创新
——以改革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打破服务业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各类社会资本平等进入各服务业领域。健全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培育机制,建设以服务业企业为主体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机制,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壮大技术交易市场。深化厦门市和福州市鼓楼区等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龙文区、晋江市、丰泽区、梅列区、武夷山市、上杭县、福安市、仙游县等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推动集聚发展,促进与一二产业融合发展,对外开放、财税、土地和人才等方面,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为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探索和积累经验。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建立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各行业创新联盟,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和支撑工具研发,完善成果转化中试条件,整合和完善现有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服务模式创新,推动现代服务业相关业务融合发展。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生产性服务业的应用,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体系。以“互联网+”为纽带,大力拓展互联网与传统服务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推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等行业快速发展,实现“互联网+”模式下传统服务业持续创新。
六、扩大对外开放
——以开放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稳步推进物流、金融、商贸、旅游、文创、教育、医疗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境内外现代服务业机构入驻福建,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吸引跨国公司在闽设立研发中心、离岸服务中心、运营总部,通过合作开发和引进人才、技术等方式开展合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科技、金融等服务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服务,创建国际营销网络,提升国际资本运作和要素配置能力。引导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推动科技服务加快融入全球化进程,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大力扶持金融、智慧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的贸易发展,推动输出更多的资本、管理、服务和技术。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贸易龙头企业。以厦门等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主要载体,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扩大软件研发、信息技术、动漫创意、游戏设计、工业设计、产品技术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服务的产品出口,打造一批服务外包国际品牌。推动服务贸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打造服务贸易制度创新高地。
——深化闽港澳合作。构建闽港澳现代服务业交流合作新平台,主动承接、积极吸纳港澳高端服务业的辐射和转移,深度推进闽港澳在金融、物流、旅游、会展、文创等领域合作。着力提高对港澳现代服务业的招商层次,积极引入港澳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鼓励港澳企业来闽设立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等,共建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鼓励福建金融机构到港澳设点,开展国际结算代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等业务。支持港澳物流企业参与福建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加强双方在冷链物流方面的合作,共建跨境物流网络。引进港澳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参与旅游景点、交通、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开发和建设,提升我省旅游业品质,共建环海峡旅游圈。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产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注重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加强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三五”相关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准确定位,防止盲目建设、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本规划明确了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关行动计划并督促落实,各级政府要具体确定当地的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主要措施,引导并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强化要素支撑
以促进节约集约发展为原则,合理安排服务业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节约集约的服务业项目,由所在设区市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探索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化资金支持,建立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集中用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国家、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制造业主辅分离示范项目等建设,以及新兴服务业态的扶持和奖励。通过搭建就业平台、搞好就业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有效的激励和培训晋升机制等多种手段积极破解服务业企业用工难题。
三、实施项目带动
建立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库,重点推进实施一批引领功能强、推动作用大的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库内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国家专项资金,优先安排省级资金补助,优先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或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大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促进落地建设,加强在建项目协调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困难和问题,加快建成投产。加强“9·8”“6·18”等展会对服务业项目招商推介,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四、加大财税支持
落实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费政策,推进服务业全领域实施营改增试点。落实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国家级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平台、中心、基地),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探索完善财政资金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市场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机制,推动建立统一开放、规范竞争的服务业市场体系。加大对研发设计成果应用和重大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
五、完善人才机制
制定现代服务业人才分类开发计划,建立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引导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加强与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建设,拓宽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途径,完善服务业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支持服务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和研发平台建立海西服务业人才高地,加大服务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和聘用海外高层次服务业人才。优化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
六、健全统计制度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围绕现代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和监测分析报告,健全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年度、季度信息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