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废止,失效(
一、免去王建兴、李秋明、王远华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任命林陆君、张婷(女)、洪晶(女)、丁薇(女)、马穆青(女)、林文义、邹冬芝(女)、卓龙、何小兴、施孝友、余丽丽(女)、林岚(女)、刘茂荣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任命吴菁菁(女)、金闽华(女)、陈开欢为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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