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闽医保〔2019〕103号
2019-12-19 11:19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现将《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医保药品支付相关规定使用。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25日
详见附件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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