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
主题概述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是一项重要强农惠农政策,对提升农民群众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推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为农业生产机械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农机装备支撑发挥积极作用。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根据申请人购买的农机具类型等给予相对应额度的补贴。
申请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享受补贴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根据申请人购买的农机具类型等给予相对应额度的补贴,具体见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最新通知公告。现行补贴标准为: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1次优化调整后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告,该标准适用于2024年5月1日前购置的农机具,标准如有修改,将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
申请说明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农机具后,到农机具使用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自主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1)现行政策规定,已享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补贴补助的农机具,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不得再提出申请。
(2)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当年无法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申领。
(3)补贴机具须配铭牌,并在明显位置固定,铭牌上须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
(4)购机发票上购机者姓名需与申请者身份证件上一致。发票上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出厂编号需与补贴机具铭牌上信息一致。
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银行卡(折)等资料。非本县域的购机者应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协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先行办理牌证,提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办理流程
(1)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
(2)购机者自愿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3)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受理补贴申请、审核补贴申请材料、核验补贴机具并对外公示;
(4)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
办理流程图:
办理地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主管部门)。
查询结果
购机者申请补贴后,可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查询页面查询补贴办理进度。
常见问题
政策文件
(1)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2)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咨询方式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电话:0591-87566707 传真:0591-87602170
农机购置补贴邮箱账号:fjnj87566707@163.com
办事指南
列入购机补贴目录的农机具才能申请享受补贴。详细种类可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查询页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