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概述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是指根据《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车辆跨省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或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或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或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的),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申请条件
运载不可解体物品的运输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大件运输许可的承运人应当为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
申请材料
1.*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审批部门无法调到除外);
4.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
5.运输计划;
6.*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审批部门无法调到除外);
7.护送方案;
8.加固、改造措施方案。
说明:*为必要性材料,其余材料为申请三类件需要提交的材料;上述申报材料均为复印件
处理时限
申请与受理(1个工作日)-审查(8个工作日)-决定(1个工作日)
申请结果
该事项申报后经沿线各省审批通过后,由起运省颁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可关注“跨省大件审批”微信公众号扫描通行证左上角二维码或输入许可证号实现验证。承运人可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
办理方式
1.网页端办理网址: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
2.移动端用户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进行办理;
3.线下办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1层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流程
1.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搜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事项。
2.根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事指南点击“我要申报”。
3.跳转至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根据政务服务平台账号或该系统账号登录。
4.填报许可申请。
收费标准
审批不收取费用。

如何查询
1.点击“我要申报”系统自动跳转“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账号登录。
2.登录成功后可在“我的申请”中查询历史办件信息。
3.在“我的申请”--“许可完成”--“已发证申请”一栏中,可查看已许可通过的办件,并下载打印“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4.使用“审批进度查询”功能,可查看当前许可中的审批件进度。
咨询方式
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电话咨询:0591-87078374。
常见问题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三类车(即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应当提交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
申请单位与实际运输的企业不是同一个企业可以申请大件许可,但申请单位与实际运输的企业均应具备大件运输资质。
“载运单个不可解体物品的大件运输车辆,在不改变原超限情形的前提下,加装多个品种相同的不可解体物品的,视为载运不可解体物品,可以办理超限运输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