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是否可在福建省注册?
2024-09-04 17:4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23年6月16日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根据《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因此,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因此,外省取得二级建造师不可在福建省申请注册。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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