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1 公共建筑的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0m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50mm,并不应小于100mm; 2 公共建筑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80m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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