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不能。工商执法部门在对违法现场进行检查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拒绝到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或其他材料上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当事人即使不签字也无法逃避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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