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典当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2022-11-29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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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批准设立的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六)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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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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