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发改规〔2023〕3号,相关部门如何以及何时推进这一工作?
2023-08-12 17:04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出“自2023年8月1日起,对全省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减免投标保证金。”该规定属于鼓励性条款。在《通知》出台后,省内各地市均已经转发并执行。经了解,已经有不少项目执行免交投标保证金政策。例如,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月4日发布的霞浦县溪南镇白露坑溪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月14日发布的漳浦县前亭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雨污水拦截收集工程项目等。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部分地市着手研究并制定当地减免投标保证金的细化措施。例如,福州市对政府投资的招标控制价低于800万元的房建市政施工招标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泉州市近期也将出台减免投标保证金细化措施等。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投标保证金减免制度的政策宣传和动员。请您继续保持关注。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