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核准招标方式、未备案,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处理这类违法行为吗?
2023-07-20 17: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据此,即便是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只要采购人选择了招标方式,就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当然,为了体现区别管理,《招标投标法》和《条例》的一些条款,比如应当在国家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所有投标被否决后应当重新招标,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标准文本,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规定,是专门针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不适用于自愿招标的项目。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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