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从境外进口活体植物需要做什么申请审批?

2017-11-1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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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CITES)附录物种进出口行政许可工作相关规定,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首先要明确贵公司具体进口什么种类的活体植物,请提供该物种的拉丁文学名,确定是否属于CITES附录物种。
    二、如果属于CITES附录物种,申请进口该附录物种活体植株,可以到“中国林业网”右上角点击“行政审批”,先注册,再点击“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或其产品”,下载填写《野生植物进出口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原件,签字和签章,1份)。同时,须提供出口国CITES或政府机构的出口许可证、您公司与出口国公司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当年首次申请的,还需下载填写《野生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申请人基本情况备案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提交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公司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准备好后,可直接快递到福州市冶山路10号福建省林业厅保护中心。我厅在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0个工作日内会办好审批手续,并将批文快递给您。收到后,您可将批文和申请材料快递到福州市冶山路10号国家濒管办福州办事处核发CITES进口许可证。
    此外,有关进口活体植物应该还须办理进口植物检疫证明,相关申报程序和材料请咨询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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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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