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国际公约履约情况如何?

2026-07-28 14:33
| | | |

中国积极参与并认真履行国际公约,于1986年加入《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和《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1989年1月加入《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1994年9月加入《核安全公约》;2006年4月加入《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公约审议等各类会议,向国际同行介绍中国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方面的实践,履行中国应承担的国际义务,树立了中国负责任的核大国形象。我国核安全工作得到国际同行充分肯定,在2026年4月举行的《核安全公约》缔约方第十次联合审议大会上,我方获评4项良好实践,3项良好业绩。在2025年3月举行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缔约方第八次审议会议上,我方获评4项良好实践,6项良好业绩。

附件: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