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供应商可以通过提交承诺函声明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吗?

2024-08-0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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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第二条关于“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规定,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供应商的承诺函不能作为其产品获得认证证书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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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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