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省财政厅 > 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的“四免一补一改善”政策具体指什么?

2023-09-01 10:59
| | | |

  1.“四免”:我省对城乡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和正版字典,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学生免住宿费。2.“一补”:从2019年秋季开始,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习、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对以上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3.“一改善”: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