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从2007年起,实施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政策,对独立设置民族中学及承办民族班的普通中学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在校中学生,发放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其中:初中生每生每年6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1000元。2015年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初中生每生每年提高至10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提高至1600元,受助学生还可以重复享受初中和高中阶段的相关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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