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0-0203-2026-00145
发文字号: 闽政〔2026〕1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7-31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闽政〔2026〕13号
2026-08-0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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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重要阶段。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稳定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根据《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守好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提高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新局面作出“三农”贡献。

  到2030年,农业现代化迈上新台阶,乡村全面振兴取得重大进展。

  着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障更加有力,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基本建成,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522万吨。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持续完善,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持续强化,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70%。

  着力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备,村庄布局进一步优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稳步提高。

  着力促进农民富裕富足。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2以内。

专栏1 “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指标

属性

基期值

目标值

2025年

2030年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约束性

520.9

522

2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预期性

66.8

>70

3

全省耕地高标准农田建成率

%

预期性

70

75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预期性

0.578

0.6

5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预期性

77.8

81

6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幅

%

预期性

3.6

年均

增长3

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

预期性

79.6

≥90

8

通过省级督导评估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县比例

%

预期性

56

100

9

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

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

%

预期性

53.33

54

10

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

中心覆盖率

%

预期性

60

70

1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预期性

5.7

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

12

城乡居民收入比

-

预期性

2.04

<2

  二、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

  (一)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持续增长。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深入开展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最低收购价和完全成本保险等惠农政策,创新信贷产品,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和粮食收储调控体系。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二)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严守耕地红线,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深化占补平衡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耕地恢复。有序推动不稳定耕地、灾毁耕地等退出并及时补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立项、建设、验收和管护机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健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10个以上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完善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制度,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强化酸化耕地综合治理,防止耕地次生盐渍化。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快土壤重金属污染区治理。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

  (三)有效保障特色优势农产品供给。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做强蔬菜产业,促进设施升级与错季生产,加强“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推进“三茶”统筹发展,实施宜机化生态茶园改造,建设一批新式茶饮原料基地,提升一批区域茶叶交易中心,开展“闽茶海丝行”等茶事活动。调优水果生产布局,坚持适区适种、适地适栽,丰富特色水果产品。加强食用菌种质资源利用,推广食用菌多层立体式集约化栽培等模式,发展食用菌精深加工。培育挖掘“森林粮库”,大力发展笋竹产业,开发新型森林食品,壮大林下经济。建设“福九味”等闽产道地药材和区域优势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落实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措施,推进设施蛋禽、肉禽规模养殖,优化屠宰布局,促进奶牛产业稳定发展。建设“福海粮仓”,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现代化远洋捕捞和水产精深加工,建强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

  (四)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实施特色现代农业“百亿提升”行动,围绕培育临海蓝色、闽西北绿色、闽东南高优三大特色农业产业带,一体布局、统筹推进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带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村特色产业专业村发展。强化龙头牵引,每个产业集群培育若干“链主”型龙头企业,通过定向扶持、技术分享、订单保障等方式,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集群建设。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同发展,规范有序开发预制菜、药食同源产品等,新建特色农产品产地加工中心300个以上。推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优化升级,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造提升特色产业产地批发市场、田头市场。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持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扩大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培育“农业+”新业态,发展“小而美”文旅业态,推动乡村休闲旅游提质升级。扎实开展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

  (五)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福农优品”品牌建设,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使用专用标识,持续构建品牌矩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加快省级监管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完善权责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六)深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与结对共建,加快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升级发展,全省新增台资农业项目300个以上,合同利用台资超4亿美元。拓宽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路径,培育行业台资骨干企业。深入开展“我为台农办实事”活动,持续深化闽台基层交流与服务,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七)扩大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密切多双边农业合作,用好投洽会等平台,完善农业招商引资机制。推进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利用,组织遗产地参与国际交流,打响福州茉莉花茶、安溪铁观音、福鼎白茶等农业文化遗产品牌。深化农业技术国际合作,强化菌草技术援外培训,推动杂交水稻、白羽肉鸡育种等技术“组团出海”,积极参与“两国双园”建设。

专栏2 特色现代农业提升

  1.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发展鲜食甘薯、玉米、马铃薯等特色旱粮种植,推广再生稻、双季稻、稻稻豆等吨粮种植模式。建成500个以上水稻工厂化育秧点,每年建立500个粮油高产高效基地,推广合理密植、机械插秧等增产措施。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50万亩左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22万吨。

  2.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灌溉、排水设施、田间道路、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强化建后管护。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110万亩、改造提升10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万亩。

  3.特色现代农业“百亿提升”行动。以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建设为引领,统筹推动4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00个农业产业强镇和3000个乡村特色产业专业村建设。建成30个以上百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30个以上特色农业全产业链产值百亿强县,全省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

  4.茶叶产业提质增效。推动茶园宜机化改造50万亩,改造升级初(精)制生产线50条,推动生产加工清洁化、连续化、智能化。开展“闽茶海丝行”“闽茶神州行”等活动,拓展茶叶市场。

  5.果树产业提质增效。有序改造老旧低效果园,加快避雨栽培、棚架式栽培、防虫网、水肥一体化、弥雾喷药系统等设施建设。加大品种调优力度,调高早熟桃、早熟梨、晚熟荔枝、晚熟龙眼、白肉枇杷等比例。加快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果品冷藏保鲜水平提高10%。

  6.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新建或改扩建30个工厂化规模菌包(菌种)集中生产供应中心、生产栽培基地,发展菌种生产、培养、保藏、质量检测等设施设备,提升食用菌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7.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建设“福九味”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培育一批中药材提质增效县域,支持道地药材良种繁育、GAP基地建设、产地加工、产品开发、团标制定、品牌宣传等全链条发展。

  8.畜牧产业提质增效新改扩建50个规模设施畜禽养殖场,推广水禽无水面饲养等新技术,推动全省畜牧业生产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肉蛋奶总产量达440万吨左右。

  9.渔业产业提质增效建设100个深远海养殖渔场,推进深远海平台养殖水体超100万立方米,年产深远海养殖优质水产品20万吨。推进水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建设10条以上产值超百亿的渔业全产业链。

  10.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全省每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样本量达2批次/千人,快检50万批次以上。

  1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强化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与农产品例行监测,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科学选择以种适地、以地适种等技术路线,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科学制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清单。

  三、大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支持省级以上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建设,开展全省食用菌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推进农作物种质精准鉴定与新种质创制,加强畜禽、水产、特色作物种质资源及珍稀濒危野生资源保护利用。深入推进育种创新攻关,高标准建设福建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加快选育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建设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打造杂交水稻制种强省。建设区域性特色作物与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加大对涉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营造保护创新、激励创新良好环境。

  )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力推进“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和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聚焦农机化短板,强化新机具、智能装备研发和熟化应用,条件成熟的列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推广适用我省丘陵山区地形的农机装备。推动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加快应用,实施千村万名农机手(飞手)培训计划。

  (十)增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能力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农业科技创新组织机制,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形式开展协同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实施一批省级农业攻关项目。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发展行动;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定位,实施农技员能力提升计划;不断完善由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和科技村落专家组成的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

  (十一)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施精准用药提质增效行动,开展精准肥水增粮增效行动,推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培育粪污处理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广秸秆高效利用新模式,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因地制宜推广有效回收处理方式。完善农膜回收处置利用长效机制,有序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完善禁渔区、禁渔期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做好新一轮农业资源调查与区划工作。

  十二)推动数智赋能农业农村发展。建设1个省级农业大数据中心、3个现代农业农村运行“一张图”、N个智慧农业应用场景,构建“1+3+N”数智农业体系。实施智慧林业“123”工程,建设一体化大融合“海上福建”平台(一期)项目,推动数字技术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乡村先行区,加快5G网络与千兆光网向乡村延伸,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建设,推广“十个小微”数字乡村应用场景。

  十三强化农业农村防灾减灾完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深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监测净化措施。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构建智能化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网络,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措施,确保粮食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常态化排查整治农机、涉渔船舶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推进水利工程病险设施除险加固,强化森林防火,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改造提升农村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探索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前置储备。

专栏3 农业科技创新推广

  1.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聚焦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开展科企联合育种攻关,组织实施重点项目31个,加快培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特色高效良种。

  2.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完善福建省农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功能,建设提升省级以上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全省食用菌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启动水稻、大豆、茶等一批农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地方特色作物种质资源提纯复壮和推广,抓好珍稀濒危品种保护。

  3.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在福州、三明、南平、龙岩及有关制种县,建设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杂交水稻制种技术创新试验平台、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完善现代化杂交水稻制种公共基础设施。

  4.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采取“首席专家工作站+岗位专家工作站+综合试验推广站”模式,培育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建设10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站和共性技术创新团队,推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集成配套、试验和推广应用。

  5.省级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福建“农业云131”平台功能,融合省级政务云平台资源,横向连通省直部门涉农数据,纵向汇聚市、县农业基础数据,建成全省统一、标准规范、动态更新的农业大数据中心。

  6.智慧林业“123”工程构建林业大数据中心,公务和便民服务两大平台,资源监管、业务应用、政务服务三大应用体系。

  7.“五节一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推广。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组织实施一批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高效生态循环的试验项目,推进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农业绿色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有效路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超过90%。

  8.精准肥水增粮增效行动。建设一批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推广肥水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有机肥增施、绿肥种植、秸秆还田等有机养分替代措施。

  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四)深化“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培育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坚持“县域统筹、以城带乡、城乡融合、一体推进”,用好村庄分类结果,积极探索跨村联建、乡镇共建、区域组团等模式,推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和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带动全省1.4万多个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全面提升。

  十五)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深化拓展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打造福建版和美乡村建设品牌。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管网、就近集中式处理等模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健全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黑臭水体常态长效管护机制。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处置体系。将宜居宜业和美农场纳入乡村建设总体布局,统一规划、统筹推进。

  十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入开展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谋划实施农村现代生活条件补短板项目。有序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加强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乡村公路建设。加快大水网、大水缸、大供水、大安全“四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行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优化农村能源供给,有序推进农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开展电能替代项目,深入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推进农村充电基础设施配套改造。

  十七)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县域高中扩容提质,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城乡均衡配置。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持续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加快医共体资源共享服务向乡村延伸。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转型,探索养老服务联合体运营模式。

  十八)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以农民为主体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鼓励开展“村BA”“村晚”等“村字号”群众性文体活动。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等专项整治。加强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十九)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统筹用好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指导员、科技特派员、金融助理员等各类人才力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和议事协商制度。深化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强化农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

专栏4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1.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以美丽公共空间周边区域为重点,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省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庭院10.6万户、美丽乡村微景观7万处、美丽乡村公共空间1.3万个、美丽田园1300片、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1000个。

  2.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2026年推进50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2027—2030年再逐年推进一批。

  3.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以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为重点,着力完善配套管网和处理设施,2026年支持实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5个,2027—2030年再逐年推进一批。

  4.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5000公里、实施修复性养护工程5000公里,改善100个乡(镇、街道)、1000个村的公路通行条件。

  5.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73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

  五、扎实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二十)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落实常态化帮扶责任,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机制,科学合理确定省级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提升监测预警质效。统筹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监测识别,对常态化阶段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实行分类管理、精准帮扶、动态调整。突出开发式帮扶导向,推进帮扶主导产业全链开发,完善到户奖补政策,落实联农带农机制;强化就业帮扶,开展岗位匹配、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一体化项目化帮扶,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促进有序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分类分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统一台账并动态管理。

  (二十一)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和权益保障机制,在农业农村建设领域积极开展以工代赈,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民增收挂钩,发展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手工,增加农民经营净收入。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盘活利用等有效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净收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适时依规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农村低保标准等,增加农民转移净收入。

  二十二)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行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协会或联盟,推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搭建“新农人”培育平台,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推进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加快高素质农民培育,引导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创业就业。面向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科技、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领域,培育和遴选一批乡村振兴领军人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

  (二十三)以县域为重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区为龙头、县城为纽带、小城镇为节点、村庄为支撑,广泛覆盖城乡的产业发展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办法。深入实施新时代山海协作,推动建立山海产业联盟,布局建设一批“产业飞地”“科创飞地”园区。

  二十四)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财力水平和居民收入状况,合理确定一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乡镇和重点帮扶村,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因地制宜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小而精”特色产业,有序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重点帮扶村在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实施一批补短板项目,稳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五)持续深化闽宁协作。推进闽宁产业协作,开展“闽商塞上行”活动,加大对宁夏“6+N”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支持力度,推动闽宁产业园提档升级。推进闽宁就业协作,发挥闽宁劳务工作站作用,推广“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模式,构建“培训+输转+稳岗”劳务协作工作链条。推进闽宁消费协作,建立农产品供应直采基地,创新消费帮扶协作场景,助推宁夏特色农产品销售。推进干部人才双向挂职,深化教育、医疗等领域组团式帮扶。融合“数字福建”“数字宁夏”建设,打造“东数西算”样板。

  六、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二十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严格规范工商企业等社会投资主体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程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十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严查严防严管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和建设别墅、私家庄园等行为。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提升村庄规划实施管理水平,优先保障村民建房、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两公”设施用地需求。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落实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与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政策。

  二十八)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稳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依法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机构与民主决策监督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集体资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巩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完善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能。支持有条件地区统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健全农垦国有资产资源监管体制。支持华侨农场改革发展。

  二十九)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三级农耕服务体系,培育农机作业、农产品加工、粮油作物烘干仓储等生产性服务组织。建设300个现代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高农产品烘干、保鲜、仓储、冷链等环节的托管水平。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托管模式。

  (三十)健全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强化涉农资金统筹与绩效管理。持续强化“三农”领域金融供给,创新多元投融资模式,加大对农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信贷投放,强化金融与产业政策协同,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与“政银企”风险共担机制,推进普惠信用贷款扩面增效,推广多种抵质押贷款。完善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巩固主粮保险覆盖面,因地制宜创新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金融服务农业的基础设施,激活农村产权要素流转交易市场。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建立健全省总负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加强部门间规划衔接、政策配套和工作协同。完善社会参与服务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及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合力。强化考核评估,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成效纳入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以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为核心的评估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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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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