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
(2026—203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好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力争到203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4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突破55%。
二、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1.科技服务。实施科技服务机构培优行动,强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人才依法依规双向聘用。高质量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完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围绕新能源、现代纺织鞋服、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培育优质检验检测机构,筹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质量诊断与验证中心,增强新兴领域专业检测能力。加快材料、基础零部件、工艺等设计基础数据库建设,培育一批开放式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到2030年,建成省级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中试服务平台50家,培育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50家,培养技术经纪(理)人3000人次,争取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落地我省。(省科技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局、数据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物流服务。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快港航贸一体化发展。推进公路、铁路、港口合作经营,拓展陆向腹地辐射范围,提升联运服务水平。依法规范港口收费行为,培育一批国际航运服务主体。布局建设一批专业冷链、分拨设施,增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产后预冷、清选包装等服务能力。深化“快递进村”工程,发展“低空+物流”、“无人车+网点”等业态,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搭建全省物流数据公共信息平台。到2030年,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占比降低至13%以下。(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信厅、农业农村厅、数据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福建海事局,省港口集团、大数据集团)
3.数据服务。加快推进“数企繁荣”和“数产集聚”行动,鼓励各地引进和培育一批合规审计、数据安全、资产评估、争议仲裁等第三方专业服务商,引导数据企业集聚发展。制定数据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遴选培育优质数据企业。加大“一人公司”(OPC)培育力度,支持各地打造一批OPC共生创业社区。到2030年,引育标杆和创新数据企业300家以上,打造行业垂直模型100个以上,构建服务人工智能模型场景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120个以上。(省数据管理局、工信厅,省大数据集团)
4.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科技、绿色、海洋等特色险种供给。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企业与平台对接,实现订单、物流、发票等交易数据依法授权共享,发展脱核供应链融资业务。大力推广供应链票据,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平台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一链一策”专属金融产品,探索创新数字人民币在供应链金融场景应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差异化融资服务方案。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优化收益让利、容错免责机制,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
5.节能环保服务。实施节能降碳服务企业培育计划,打造集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运维托管、碳资产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商,落地一批企业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和服务基地。鼓励制造企业在工业治污、城乡环境治理领域输出“制造+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加快合同能源管理业态发展,开展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预留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用地。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到2030年,发展壮大节能环保千亿级产业集群。(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机关管理局,省税务局,省供销社)
6.商务服务。提升海丝法务区能级,规范发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提高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水平。依托国家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探索开发人力资源测评、咨询服务等新业务,培育若干平台公司。鼓励各地对推荐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来闽就业创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给予补助。打造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整合第三方优质资源,提供技术创新、人才引培、资金融通、开拓市场、法律和咨询等服务。推动展会与在闽举办的国家级、省级重要活动等互动,推广“会展+”融合模式。(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工信厅、人社厅、商务厅、数据管理局,省大数据集团)
三、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
7.居民服务。支持企业投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建立“政府引导+商业补充”的保险体系,支持家政企业员工制转型。优化“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布局,支持有条件的物业公司拓展“物业+生活服务”。鼓励快递网点叠加早餐、零售、家政等生活服务,打造社区便民服务节点。到2030年,实现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便民生活圈全覆盖。(省商务厅、人社厅、住建厅,省邮政管理局、福建金融监管局)
8.新型零售。发展首发经济,引入知名品牌,支持首店、首展、首秀。为社区、商务楼宇、大学校园、大型公园等配置智能快递柜或外卖柜提供水电接入和政策便利,鼓励各地建设网约配送员服务驿站。支持直播电商产业园(基地)引进优质技术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数据营销服务中心、知名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提升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开展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创新多元零售业态。到2030年,推动建设网约配送员服务驿站1500个左右,推动举办各类首发首秀首展活动50场以上。(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省委社会工作部,省邮政管理局)
9.养老托育。优化提升“福见康养”平台功能,实现“直约式”一键点单养老家政服务。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按照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签订医养签约合作协议,开展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幼儿园改造老幼共用空间,打造“一老一小”特色综合体。实施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训养老服务人才不少于1万人次。到2030年,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不低于70%,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省民政厅、卫健委、教育厅,省大数据集团)
10.健康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家庭病床服务供给。强化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推进儿童青少年“五健”健康管理中心和妇幼保健专科特色门诊建设,开展老年期痴呆筛查与防治等行动,发展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社会化服务,培育一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推动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设置公立精神专科医院或在其他公立医院设置精神病科病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实施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建设试点,开展运动风险评估、科学健身指导等服务。(省卫健委、医保局、体育局)
11.文旅体育。实施文化旅游筑链兴业行动,大力发展票根经济、乡村旅居、非遗国潮等新业态,做热“跟着演出去旅行”等消费新模式。开展“清新福建”境外文旅推介活动,拓展入境旅游市场。持续引进和培育一批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打响“闽超”等“八闽名赛”品牌,支持赛事与旅行社合作,开发“参赛+旅游”套餐。依托山海资源,举办户外运动嘉年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鼓励房车制造企业延伸全链条服务,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构建房车补给网络。到2030年,文旅经济增加值达9000亿元左右,推动3个城市入选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省文旅厅、体育局、发改委,省高速公路集团)
12.住宿餐饮。创新发展新闽菜,做强“福建有口福”品牌,支持常态化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一县一桌菜”等特色活动。挖掘、培育闽系老字号餐饮品牌、饮食类非遗项目,加强沙县小吃等闽系小吃制作工艺保护和传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全国性小吃集聚区、举办全国性小吃美食嘉年华活动。实施民宿品质提升工程,拓展“民宿+”多元产业生态,对连片开发且统一运营的民宿集群统筹落实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关保障。到2030年,全省餐饮收入超3100亿元,培育等级旅游民宿80家。(省商务厅、文旅厅)
四、促进服务业数智化、标准化、融合化、国际化
13.强化服务业数智化转型支撑。在电子信息、纺织鞋服、石化等优势行业建设可信数据空间和行业语料库。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发展重点领域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在能效诊断、碳排放预警、节能方案智能生成等场景深度应用。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提升城市交通、商贸、文旅等设施数字化水平。(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数据管理局)
14.加快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民宿、餐饮、家政、互联网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会展服务等领域标准制修订,鼓励服务业企业制定并执行高于国标的企业标准。支持服务业企业通过中国品牌日活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开展宣传,鼓励企业品牌海外推广。(省发改委、商务厅、文旅厅、工信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数据管理局)
15.提升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化质效。深入实施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行动,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个性化定制、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重点模式,支持制造业企业构建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共享制造等重点平台。创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打造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推广应用“供销农场”服务模式。到2030年,打造服务型制造融合应用典型场景30个,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300个。(省工信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
16.稳步推进服务业制度型开放。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完善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政策体系,支持厦门打造离岸算力设施。依托国家文化、数字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进一步深化文化保税及文化出海机制。支持福州与台湾地区协作开展细胞治疗类多中心临床研究。发挥“闽企出海”专业服务联盟作用,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设立分支机构,拓展国际市场。2030年,全省服务进出口总额超260亿美元,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超55亿美元。(省商务厅、卫健委、数据管理局)
五、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17.财政金融。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引导金融机构围绕科技、数字、绿色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融资对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申报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上市前诊断、合规辅导等服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更多针对服务业企业的融资担保产品。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相关基金。(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福建证监局)
18.投资支持。统筹用好各类服务业资金,加大对新型服务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支持建设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中试验证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数据和信息基础设施、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分拣回收服务设施等。(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
19.监管优化。完善服务业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线索核查整改工作机制,推动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壁垒“应破尽破”。实施未来产业场景示范领跑行动,打造多元化应用场景供给体系。(省发改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20.人才支撑。推动高校加强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数字文旅等新兴领域人才培养。建好一批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健全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重点引进涉外法律、境外税务、国际仲裁等高端专业服务人才。(省教育厅、人社厅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跨部门省级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省发改委牵头抓总,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完善服务业统计监测,定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动态分析,强化政策效果评估。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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