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0-0207-2026-00015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26〕25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1-30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533赤土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26〕25号
2026-02-0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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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省道S533赤土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浦政地〔2025〕1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减项目用地0.0932公顷。核定将漳浦县境内农用地67.67公顷(其中耕地17.5049公顷)、未利用地0.3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漳浦县赤土乡溪东村水田0.5274公顷、旱地0.0913公顷、园地1.2683公顷、林地10.6006公顷、其他农用地0.2865公顷,下宫村水田0.8234公顷、水浇地0.6715公顷、旱地1.0332公顷、园地4.5924公顷、林地3.5642公顷、其他农用地0.8201公顷、水域0.1034公顷、其他土地0.0534公顷,下坂村水田0.1264公顷、旱地0.1092公顷、园地0.5398公顷、林地0.1466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6公顷、水域0.0614公顷;旧镇镇东厝村水田0.8082公顷、旱地0.4098公顷、园地1.6195公顷、林地14.5289公顷、其他农用地0.660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63公顷、水域0.0543公顷、其他土地0.001公顷,山仔村水田1.312公顷、旱地0.4484公顷、园地1.5185公顷、林地5.934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65公顷,上蔡村水田0.2731公顷、水浇地0.1748公顷、旱地0.0324公顷、林地0.4807公顷、其他农用地0.0538公顷,寨内村水田0.0385公顷、旱地0.3161公顷、林地1.0152公顷;深土镇车敖村水田2.1448公顷、旱地0.0837公顷、其他农用地0.11公顷,锦东村水田3.9294公顷、旱地0.1012公顷、园地0.2572公顷、林地0.2898公顷、其他农用地0.3693公顷,示埔村水田3.6435公顷、水浇地0.0931公顷、旱地0.3135公顷、园地0.8337公顷、其他农用地0.543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505公顷、水域0.0475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8.1678公顷,由漳浦县依法依规提供,作为省道S533赤土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漳浦县人民政府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漳浦县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要督促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漳浦县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规范利用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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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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