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保护好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延续城市传统风貌,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认定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4片,现予以公布:
一、福州市长乐区和平街历史文化街区
二、福州市罗源县后张溪尾历史文化街区
三、厦门市同安古城历史文化街区
四、泉州市洛江区桥南古街历史文化街区
五、泉州市鲤城区王宫华侨历史文化街区
六、泉州市德化县红旗坊历史文化街区
七、三明市永安火车站历史文化街区
八、三明市明溪县三元巷历史文化街区
九、莆田市仙游县鱼牙顶历史文化街区
十、南平市建瓯市序五里历史文化街区
十一、南平市建瓯市石马街历史文化街区
十二、龙岩市新罗区中央苏区金融街历史文化街区
十三、龙岩市武平县兴贤坊历史文化街区
十四、龙岩市漳平市西门头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是体现城市特色的重要本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论述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保护规划编制,切实加强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街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