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0-0207-2023-00451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23〕485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2-03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24线漳浦城关过境段公路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闽政文〔2023〕485号
2023-12-0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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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国道G324漳浦城关过境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浦政地〔2023〕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漳浦县境内农用地116.0611公顷(其中耕地22.9740公顷)、未利用地2.21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漳浦县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具体手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具体土地征收、供地等事宜,待国务院批准国道G324线漳浦城关过境段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后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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